呆呆星人 发表于 2011-10-17 17:13:04

中世纪战争详解(ZT)

头衔与骑士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骑士(knight)的起源◆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骑士美德与精神◆
 
  这是旧时代骑士处世之准则,但不晓得在今天,还有多少骑士,仍能承继这些美德。
  --忠诚--
  中世纪的欧洲如中国旧时烽火四起的战国时期,当权者要求属下绝对的忠诚和谦卑。而在欧洲,骑士绝对的效忠是出了名的。曾经问过一个德国的朋友,骑士的忠诚度真的可信吗?他默不作声地取来三个泥土做的玩偶,然后递给我一根可塑性很好的铁丝,要我依此从三个玩偶的耳朵插入。第一个玩偶,铁丝从口里穿了出来,搬弄是非的人是永远守不住秘密的;第二个,则从另一只耳朵穿了出来,话如耳边风的人总是漠不关心的;只有第三只木偶,铁丝一点点地插进去,却再也不见出来。朋友笑着说: "这就是骑士忠诚的可信度。"话从耳入,留在心底的总是能恪守秘密。于是想起那日翻看一本杂志,上面说欧洲旧时许多君王的情妇都交由骑士护送,当时不得其解,这一时竟忍俊不禁了。做好一名骑士首先要问自己有没有一个能够留住秘密的心。
  --荣誉--
  常常可以听到骑士的一句口号"为荣誉而战",这荣誉究竟是什么?是一个骑士的尊严与荣辱。任何职业都是从低到高,一级一级做上来的,骑士也不例外。当一个候补骑士宣誓就职升做正式的骑士时,经过了许多严格的考验,骑士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认证。只会骑马者不能称骑士,做一个骑士不仅要有高明的骑术,还要有作战的经验和本领。在欧洲作为贵族,名姓中总会加一个单词"von"以显示身份的特殊,他们是介于王者和庶民之间的一群人。旧日的欧洲,贵族是高贵血统的象征,拥有或者承袭都是一种骄傲。骑士不仅是贵族的封号,也是军人的头衔,十字军团时期,十字勋章曾是无上光荣,但它仅是作为一个贵族的荣誉称号而已。
  --牺牲--
  国家的荣誉高于一切,这是每个骑士应该铭记的,为了正义,他们浴血在疆场,生命早已置之度外。这里想到在欧洲卖座率很高的一部电影《铁面人》。电影的最后,在巴士底狱中,路易国王为了除掉哥哥菲力浦以保全自己的王位,调动大批的火枪手将已获救的菲力浦和赶来营救他的以达达尼昂为首的四个骑士团团围住,菲力浦为了保住大家,主动要求给自己重新戴上铁面具送回孤岛,而四个骑士却视死如归,为的只是正义。路易一声令下,硝烟四起, 待尘烟散尽,所有的人都以为故事就此以一段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而告终,可是从废墟中走出几个不同程度受伤的骑士。路易怒火中烧,大叫"开火",整个火枪队却反常地通通扔掉了枪支,庄严站立,向四位骑士致敬,此时王权在这种自我牺牲的骑士精神前已不能驾驭。是什么使至高无上的强权也顿然失色?牺牲自己是为了成全他人更好地活,这是骑士美德中最可贵的一点。
  --英勇--
  战争是不需要懦夫的。在欧洲参观过一些博物馆,仔细阅读过进爵受封的骑士的生平,都是一些在疆场骁勇善战的勇士。无法回到中古的时代,却在许多画幅上窥见一二。齐备的铠甲、武装的马匹、锋利的利刃,一声号角,洞开的城门,一种不成功誓不回头的气概。但又绝非日本"武士道"那种一味地玩命。勇而无谋者只配叫做武夫。勇者还得有谋,智勇双全者方可以英勇称之。骑士的英勇见证在出招的准和狠、力道的猛、战术的周全和冷静的思考。
  --怜悯--
  用这个词时反复考虑,都觉得不是十分的恰当,觉得宽容似乎更好一些,但是怜悯这个词涉及到许多的情感,于是还是留下了。在战场上骑士的怜悯体现在对敌人的宽容,虽然骑士以英勇著称,可是对于败将常常是点到为止,这差不多是一种训练有素的气度了。有一个场景应该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也是在若干影片中都出现过的,在骑士的训练中,胜出的一方常常是将寒冷的剑指在对方的要害,便即刻收回。但是如果你心存不轨,不甘失败而背后偷袭,对于小人的行为骑士大可不必以君子之风待之。
  骑士的怜悯还体现在除强扶弱,骑士们虽然效忠自己的王者,可是他们的准绳更多的是正义,一个骑士应该随时为正义而战。同行之间应该也是有怜悯的,骑士彼此之间的怜悯体现在朋友之间的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骑士可以单独地应战,也可以群体作战,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朋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典范了。
  在欧洲,如果一定要给"绅士"这个词溯源,骑士的风范差不多就是鼻祖了。骑士道的精华之一就是对女士的尊敬。中世纪的欧洲,由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定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女士优先是对妇女尊敬的最好的体现。欧洲的建筑风格,多有羊肠的小道,而骑士出门又必是马不离身,但是见到走道的妇女,他们会立刻勒马让出道路,并有礼貌地脱帽致敬。这种习俗在欧洲演变就衍生出了很多礼貌的礼仪,比如为女士开门,为女士让道。也听过一个野史,说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中还是有打老婆的,可是骑士却从来没有这样的举动。
  既然是民间流传的也无从考究,但骑士对妇女的尊敬和怜悯从中多少可以窥见一斑。
  --精神--
  骑士道的精神其实很简单:彼此间的友爱,对信仰的忠诚,对君主的尊敬,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时刻恪守荣誉与保持谦恭。看起来都很简单,要做到却很难。在游戏中,如果玩家想要拥有所有的内涵,必须有一颗包容的心、清醒的头脑和健全的心质,没有一段时间的摸索,是很难扮演好骑士的角色的,因为骑士精髓总不止于一般人理解的仅仅是侠盗柔肠。
  --诚实--
  欧洲人讲话为了表示诚恳,常常喜欢在言词中带有"以某某的名义起誓"来表示自己的肝胆相照。而说到诚实,他们常常喜欢用骑士来做比较。在骑士的行规里有一条是忠实于自己的灵魂,也即是诚实。作为一个骑士,在欧洲贵族的体系中是爵位最低的,要想建立很好的人际关系必须有很好的信用。这种诚实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入骑士道的那一天开始,就要时刻约束自己所有的言行,感觉上好像是苦行僧。但苦过方知甘甜。
  --公正--
  法律和人情间没有绝对的天平,君权神授的年代,天子就是法律,就是准绳。但是人很难没有一己私心,所以公正在中世纪的欧洲不是绝对的。但是骑士天生就有侠义的心肠,面对强权,如果没有公理,他们自己就是法律。德累斯顿的一个博物馆里有一尊骑士的头像,不记得名字了,只知道他为解救他人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那时德国的萨克森州是奥古斯大帝的疆域,而他为了解救被无辜处以绞刑的受害者,策马单刀,劫了刑场,成了一时的罪人,千古的英雄。公正的尺度全在人的股掌中,对错全是一念间的东西。
  了解了这些骑士精神后,大家就能知道在《天国王朝》里面,真正的骑士Balian就是为了不违背骑士精神,所以当博杜安四世临死前求他继承王位并先下手处死居伊的时候,Balian断然拒绝了。

◆中世纪如何成为一名骑士◆

  要成为一个骑士必须经过多年漫长的学习与训练,其艰苦磨练的程度在今天是难以想象的。对骑士的培训是从婴儿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的。贵族或骑士的儿子一出生就由其父亲亲自监督着给孩子洗澡,它标志着成为一个真正骑士的漫长的培训历程的开始。新生儿必须进行符合基督教规定的洗礼,这标志着他不仅是一个基督徒,而已将成为一个基督骑士。洗礼之后把孩子交给乳母喂养,一直到7岁。7岁之后他被送往本地或外地某位重要的骑士或领主家中接受从精神到肉体的有关骑士的训练与培养,他也就成了一个随从或见习骑士。14岁时他成为骑士的扈从(squire)。扈从需要学习的诸如作战的技巧、骑马的本领基本上只能在主人的亲自传授下才能掌握,有时也会有一个或几个专门的教练也在那里教给扈从们许多骑马打仗的经验与技术。主人参加战斗,扈从们也全副武装地跟随,他们携带主人的盔甲、长矛、宝剑、旗帜等,其中最为人所羡慕的是帮主人拿盾牌。战斗中他们为主人呐喊助威,看守主人抓获的俘虏。经过这样的几次战斗,扈从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与技巧。他这样以准骑士的身份一直学习和服务到21岁,在经过一个所谓的骑士授予仪式之后成为真正的骑士。
  骑士授予礼(dubbing ceremony)于11世纪末首先出现于法国,它是一个基督教特征极其突出的仪式。骑士授予仪式不是个人的事情,它是庄严、公开的集体仪式,一般由重要人物来主持,如国王、大主教、主教、公爵、伯爵等。该仪式有着严格规则和步骤:准骑士首先沐浴,以示洗掉身上的所有罪恶。然后他身着白袍,腰系袍带,象征他决心保卫上帝的法律。在教堂里,由主教和一帮贵族骑士组成的仪式授予小组,授予他金马刺和宝剑,要求他要有为上帝服务和战胜敌人、保护那些可怜的人们的勇气和决心。至此仪式结束,准骑士成为一个基督教骑士。

◆优雅的战争规则和骑士风度◆

  在教会势力的干预下,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都有其详尽的游戏规则。在骑士战斗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骑士生活(主要是战斗)的准则:即骑士准则或者所谓的骑士风度。具体表现为勇敢坚强,不贪生怕死,重视荣誉胜过生命。于是他们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他们还遵守教会的“上帝和平”、 “上帝休战”之类的规定,不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商人、农民、教士等。如1023年某地一主教所要求的誓词中所说:
  “我决不带走公牛或母牛或其他任何驮兽;我决不捕捉农民或商人;我决不从他们那里拿取分文;也不迫使他们付赎身金;我不愿他们由于他们的领主所进行的战争,而丧失他们的货物;我也决不殴打他们来获得他们的食物。我决不从牧场捕捉马、骡和驹;我决不破坏或焚烧他们的房屋;我决不借口战争连根拔除他们的葡萄藤或收集他们的葡萄;我决不破坏磨坊,也决不拿走那里的面粉,除非他们在我的土地上,或者除非我是在服军役。”
  由于遵守骑士风度,所以一般中世纪欧洲战争的残酷性与破坏性都较小。有个很有趣的例子:教皇亲自下令严禁在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中使用弩(十字弓),理由是:任何一双低下卑污的手都有可能借此夺走最高贵的灵魂。骑士在战斗时,挺矛策马全速前进,刺向敌方。当长矛被折断或从骑士马上坠落后,他们才使用手中的宝剑。力气大的骑士会使用战斧、狼牙棒和铁球等。然而骑士更感兴趣活捉对方,而不是将对手杀死。因为俘虏一个敌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赎金。赎金的多少按俘虏的地位和家产而确定。骑士无论是参加马上比武还是进行实战,都要遵守某些成文的规则和惯例。如:一个骑士不能对另一个毫无戒备的骑士发起攻击,必须让对方做好战斗前的准备。搞突然袭击,对真正的骑士来说,是一种可鄙的行为。另外,当一名骑士俘虏了另一名骑士后,必须将俘虏待如上宾。
  英国伟大的亚瑟王的故事早已是妇孺皆知,他所创造的圆桌制度更是流芳百世:当召开圆桌会议时,亚瑟王与三十名圆桌骑士一同围着大圆桌坐成一圈儿,此时大家一律平等,没有国王与骑士之分,只有三十一名卡咪罗特守护者。大家可以畅所欲言,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制处理国事。这种民主制度在黑暗愚昧的中世纪的欧洲,可谓先进之极,无论它是否存在过,就这一思想的广泛长久的留传,足以令人敬佩感慨。
  此外,骑士们尊敬贵妇人,所谓宫廷爱情成了影响骑士行为的重要因素。社会崇尚武力,更强调优雅文明,更强调风度。从骑士行为准则这样的标准来看,一个贵族骑士应该是勇敢的、宽容的、虔诚的、举止优雅的、风度翩翩的。
  有个故事很有趣:亚瑟王的首席圆桌武士葛温为了拯救亚瑟王,答应娶一个丑陋的女巫为妻,并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个女巫面目狰狞、驼背如钟、牙齿稀落、口气恶臭,还不时发出淫荡的笑声。
  参加婚礼的圆桌武士和宾客,看到女巫令人作呕的仪态和举止,都愤慨不已。葛温却毫不在意似的保持着骑士的风范,把自己的新娘介绍给大家,一步步进行完整个婚礼。到了洞房花烛夜,葛温赫然发现刚才的女巫,突然变成了一个容光焕发、仪态万方的少女。
  “为了回报你的善良和君子风度,我愿意在这良辰美景恢复我的本来面目。”新娘脉脉含情地说。“但是我只能半天以美女姿态出现,另外半天还是要变回令人厌恶的女巫面貌。不过亲爱的夫君,你可以选择我到底白天和晚上各以什么面貌出现,我一定照你的指示去做。”
  丑陋的女巫突然可以变成美丽的新娘,虽然只有半天时间,却是天大的意外!但是女巫的问题却是两难选择,因为它勾起了我们的贪欲。如果太太晚上回复天仙美貌,葛温白天却必须面对周围朋友对丑妻的厌憎,反过来却要终生忍受孤枕难眠的痛苦。
  “亲爱的太太。”葛温说。“我觉得选择的结果对你的影响比对我的影响大得多,你才有资格决定这件事情。”葛温的骑士风度使他做出了这样的答复。
  “亲爱的夫君,”女巫欣慰地说。“全世界只有你真正了解女人最想要的就是主宰自己的一生。所以我要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回复我原来的美貌来报答你!”
  一个有教养的骑士对女士彬彬有理,体贴温柔,尊重妇女的尊严和权利,这也是骑士风度为世人所称道的一个方面。

◆十字军东征和骑士精神的堕落◆

  公元11世纪,由于西欧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城市兴起,人口增加,封建领地的收入已不能满足封建主日益增长的享乐需求。各级封建主特别是骑士阶层力图向外扩大领地,夺取东方财富。意大利热那亚、威尼斯等地商人则企图排斥贸易对手阿拉伯和拜占庭商人,以扩大自己的商业权益。罗马教廷是东征的鼓动者和策划者,教皇意欲借此扩大天主教势力,聚敛财富,并进而控制东正教。一些不满现实、苦于饥荒的农民,也希望通过远征摆脱日益加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寻求新的出路。当时,西亚各国和拜占庭的复杂局势也有利于西方入侵者。塞尔柱突厥人建立的大帝国已分裂为若干小国,相互混战不已。拜占庭帝国日益衰弱,无力抵御塞尔柱突厥人的进攻,帝国皇帝迈克尔七世·杜卡斯(1067~1078在位)、阿历克塞一世(1081~1118在位)等先后向西欧诸国君主及教皇求援,给东征以可乘之机。1095年,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南部克莱蒙召开宗教大会,以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耶路撒冷为号召,煽动宗教狂热,与会者群起响应,要求出征。因出征者衣缀十字标记,故名十字军。从1096至1291年,十字军东征持续近200年之久,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有八次。
  在十字军东征的历次战役中,欧洲的骑士们基于宗教狂热,总是充当开路先锋的角色。在欧洲优雅的骑士风度,全部被惩罚异教徒的疯狂杀戮所抹煞。在 1099年7月十字军第一次占领耶路撒冷以后,在全城展开了大屠杀。阿克萨清真寺中避难的1万多妇孺全部被十字军士兵们刨腹剜心,伊斯兰寺院、宫殿和民间的金银财物被抢劫一空,许许多多的异教艺术品被毁灭。经过三天的屠城之后耶路撒冷没留下一个非基督徒的活人,一名骑士在写给教皇的信中描述道:“我骑马经过街道的时候,异教徒的血没马腿到膝。”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大大小小的骑士团在东方建立了数十个基督教国家,其中最大的就是耶路撒冷王国。十字军所建立的公国与伯国,仿西欧封建国家政治制度的模式,名义上隶属于耶路撒冷王国,实际上各自独立。十字军国家横征暴敛,激起当地城乡人民多次起义。为巩固和治理占领地区,教皇曾批准成立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及条顿骑士团,以加强军事控制。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圣殿骑士团成立于12世纪初。当时一部分十字军骑士在法国人裴尼斯领导下,占领了圣城耶路撒冷的所罗门神殿遗址和附近的建筑,主要的任务是抵抗鄂图曼土耳其的军队,保护从欧洲到巴勒斯坦的基督教圣墓朝圣的信徒。因此,这骑士团又被称为圣殿骑士团。
  医院骑士团成立于11世纪末。在那个时期,巴勒斯坦地区的教堂多为东正教的教堂,那种古板严格的教义中保留了基督徒最基本的虔诚与狂热。1070 年左右,意大利阿玛尔菲(Amalfitan)地方来的朝圣者在圣墓教堂附近修造了修道院;1099年,医院骑士团(Hospitalier)在此基础上成立。后来随着耶路撒冷的占领和法兰克人王国的不断扩大,骑士团的规模也在膨胀,最终形成了军事修会。参加这种修会的,大多是领主或诸侯的子裔。对于他们来说,与其在家守着一小片地坐吃山空,不如去神秘的东方打杀异教徒,或许可以满载财富和阴德归来。
  随着征服和掠夺,对黄金的贪念和渴求充斥着十字军士兵的灵魂。其中十字军第四次东征(1202~1204)由教皇英诺森三世策划,最初确定东征埃及,但威尼斯商人为了自己的商业权益,采取威胁利诱手段促使十字军改变东征方向,进攻信奉同一宗教的商业劲敌拜占庭帝国。1204年4月13日,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烧杀洗劫数日,毁坏历史文物不计其数;同年占领拜占庭在巴尔干半岛的大部领土,建立“拉丁帝国”(1261年亡)。从此,拜占庭帝国四分五裂,其商业地位为威尼斯等所取代。这一事件充分证明了十字军骑士不但不是圣洁的神的战士,相反却是浑身沾满了血和铜臭的邪恶强盗组织。
  恶有恶报,十字军骑士团中实力最强大财富最庞大的圣殿骑士团的下场最为悲惨:最后一次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后,巴勒斯坦王国瓦解,圣殿骑士团被迫必须离开圣地;当骑士团的主力部队回到法国,法王菲力普四世认为像圣殿骑士团这样强大的组织如果在法国境内建立,将对他的王位与整个法国有严重的威胁。于是在 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这一天,罗马教廷的教皇和法国国王联合执行了一条对圣殿骑士团的秘密处决令。圣殿骑士们因为被说成是异教徒和同性恋者而被判处死刑,失去了他们长期以来所拥有的权利。基督教大长老雅克·德沐莱被捕,他死前受尽了折磨,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随后几年之内,好几百名圣殿骑士团被处死,骑士团的组织也随之彻底瓦解。这也是西方人对于星期五、十三号这个日子所有的不祥预兆的起源。

◆骑士阶层的衰亡和骑士风度的延续◆

  英法百年战争中,由于远射程武器的强大杀伤力,骑士领袖们越来越多的躲在城堡和掩体里指挥平民组成的步兵与雇佣部作战。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大量的弓箭手作为雇佣兵出现在战场上。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逃跑,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火器的出现和欧洲人口的增长使得大规模的兵团作战成为可能,强调个体战斗的骑士已是不合时宜。到了1500年,骑士作为战斗人员已经被备有火器射击武器的雇佣军取代,骑士阶层走向了衰亡。但是骑士精神和骑士制度并没有完全消失。而骑士风度的优良传统:彬彬有礼、举止端庄仍是当今西方世界重要的礼仪观念。
  历史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一串串纪年符号而已。正如三侠五义等武侠剑客们对于中国人所具有的意义一样,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也是欧美人所尊崇的。骑士文化留存至今,已失去了绝大部分的不合时宜部分。但其有先进意义的尊重他人、保护弱者、不畏强暴等精髓思想也将继续的世代传承下去,因为他们是Paladin们留给人类所拥有的真正黄金般宝贵的伟大品质。

◆三大骑士团历史◆

  骑士团是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建立的军事修会组织,他们把中世纪欧洲的传统的骑士阶层和僧侣的纪律、节制相结合,称为“新型的骑士”。建立骑士团最初的目的是保护并照顾前往耶路撒冷的朝圣者。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继承遗产、接受赠与以及掠夺,骑士团组织的实力越来越强大,成为重要的军事政治力量,其中最重要的三大骑士团的实力差不多可以和那些国王们相提并论。他们作为独立的军事力量,不受任何一个国家节制,只接受教廷的命令——事实上教廷对他们基本上也只有名义的领导权。
  这点在电影《天国皇朝》里就有一些表现:穿白色长袍圣殿骑士团不听从耶路撒冷国王的命令,袭击阿拉伯商人,并且在国王面前与穿蓝色长袍的耶路撒冷骑士团对峙。
  三大骑士团中最早成立的是圣约翰骑士团,通常被称为医院骑士团,它一直延续至今,称为马耳他骑士团。第二个成立的是圣殿骑士团,它是十字军东征期间最显赫、力量最强大的骑士团,不过下场也最惨。最后一个成立的是条顿骑士团,它的成员是清一色的德意志贵族。在耶路撒冷期间条顿骑士团并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但它后来回到欧洲,在德意志东方殖民的历史上书写了重要的一页。
  
  一、医院骑士团
  
  医院骑士团全称是“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又被称为圣约翰骑士团,成立于1099年,最初是由法国贵族Gerard和几名同伴在耶路撒冷的施洗者圣约翰教堂附近的医院里成立,主要目的施照料伤患和朝圣者。1113年,教廷承认他们是独立的修会,并赐予他们一系列的经济、政治特权,如无需缴纳十一税,无需接受任何政权的领导,只受教皇节制。医院骑士团的会规以圣奥古斯丁修会的会规为基础制定。骑士团的成员分为教士、骑士和士官,以及会友。骑士团由一位大团长(Grand Master)统治,并有教士会议和八位法官协助。其组织和圣殿骑士团十分相似。
  医院骑士团成立时只是一个行善的组织,从1120年才开始作为一个军事修会进行活动,并发展成为耶路撒冷王国的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对耶路撒冷的政局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它在耶路撒冷王国拥有7座大的要塞,140多座其它建筑。耶路撒冷王国国王博度安四世(即《天国王朝》里那个有麻风病的年轻国王)去世后,当时医院骑士团的大团长Roger de Moulins反对居伊(Guido von Lusignan)继任,可惜没有成功。后来在1187年哈丁之战中,医院骑士团也派出主力参战,由于指挥上的失误,包括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在内的基督教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医院骑士团大团长Roger de Moulins战死。
  由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王国被阿拉伯人击败,1291年,骑士团放弃了巴勒斯坦,前往塞浦路斯,在那儿没呆多久,1309年又撤到罗德岛。在罗德岛,骑士团用海军阻止了穆斯林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当1453年君士坦丁堡落入土耳其人的手里时,罗德岛上的圣约翰骑士团是整个东地中海地区唯一的基督教力量。在罗德岛的抵抗一直持续到1522年。那一年,苏里曼大帝指挥20万军队乘坐着400艘战舰来到罗德岛,而岛上的骑士团只有7000名士兵,虽然实力对比悬殊,但骑士团愣是独立坚守了6个月,土耳其军队至少有5万人在战斗中丧生。最后骑士团与土耳其人达成协议,骑士团撤出罗德岛,前往欧洲。
  在欧洲的7年时间里,他们多次迁徙,居无定所。到1530年,奉教皇Clement VIII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命令,医院骑士团来到马耳他岛,每年象征性地向西西里王国缴纳1马耳他鹰币作为租金,在岛上骑士团建立了马耳他骑士团国(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缩写为S.M.O.M)。土耳其人对骑士团的卷土重来显然很不安,1565年,土耳其人派出大军进攻马耳他。这场大战一开始和上次在罗德岛的大战很相似:骑士团苦苦支撑,绝大多数城市都被摧毁,骑士团成员有一半战死。就在骑士团眼看要支撑不住时,从西班牙来了一支援军,战场局势顿时扭转,土耳其军队仓惶撤退,损失达到3万余人。这次大胜使马耳他骑士团国获得了一段时间的和平局面。1571年,土耳其人自以为海军发展得差不多了,再次起兵,企图消灭骑士团。不过这次他们败得更惨:还没到马耳他,在海上就遇上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土耳其舰队几乎全被击沉或俘虏。此后马耳他骑士团国进入鼎盛时期,帆上标有马耳他八角十字的战船在地中海横行无阻。
  骑士团在马耳他岛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8世纪,1798年6月11日,拿破仑迫使医院骑士团投降,占领了马耳他岛,岛上骑士团的教堂和修道院被法军洗劫一空。骑士团的大部分成员前往俄罗斯,在那里,俄罗斯沙皇保罗一世给予他们以庇护,而骑士团则选举保罗一世为新的骑士团大团长。
  离开了马耳他岛之后,骑士团失去了领土,但作为一个组织仍然存在。1834年骑士团在罗马重建总部,终于再次稳定下来。骑士团的军事使命已经完结,此后主要从事慈善事业。今天,马耳他骑士团国仍然是联合国的会员国,它设在罗马的总部马耳他大厦是它唯一的领土——它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了。
  宗教革命后,以德意志为首的新教国家的医院骑士团从骑士团总部独立出去,但仍然保持圣约翰骑士团的称号。信仰天主教的马耳他骑士团则是医院骑士团的直接继承者。
  医院骑士团的口号是“守卫信仰,帮助苦难(Defence of the faith and ssistance to the suffering)”。医院骑士团最初的标志是黑底白色的八角十字,到13世纪中期开始则普遍使用红底白色的八角十字,这种八角十字也因骑士团之名被称为“马耳他十字”。

  二、圣殿骑士团

  圣殿骑士团全称是“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穷骑士(Poor Knights of Christ and the Temple of Solomon)”。它成立的时间并不确定,有说是1118年的,也有说是1119年的,一般认为不会迟于1120年。1096年圣城耶路撒冷被十字军攻占后,很多欧洲人前往耶路撒冷朝圣,而这时十字军的主力已经回欧洲去了,朝圣者在路上常常会遭到强盗的袭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国贵族Huguens de Payns和其它八名骑士建立了圣殿骑士团,以保护欧洲来的朝圣者。当圣殿骑士团成员加入组织时,不仅要发誓遵从修会的三大规定:守贞、守贫、服从,而且还要发誓保护朝圣者,这是他们作为圣地的军事修会与一般的修会相区别的地方。
  圣殿骑士团这个名称的由来是因为当时的耶路撒冷国王博度安二世将圣殿山上的阿尔-阿克萨清真寺的一角给这些骑士驻扎,这个清真寺正是建在传说中的所罗门圣殿的遗址上。小说《达芬奇密码》里说圣殿骑士团知道所罗门圣殿下面藏着的秘密,所以故意要求这块地方来驻扎,以便将深藏在地下的秘密文件找出来。通过这些秘密,他们掌握了基督教的命脉,因此获得了力量,最后也因此惨遭屠杀。当然这只是小说,不能当真。不过圣殿骑士团的力量和财富却是真实的,他们被认为是十字军时代东方真正的主人,耶路撒冷王国要对抗阿拉伯人主要就靠他们的力量。
  圣殿骑士团创立后很快就引起了贵族和教会上层的重视,当时著名的修士圣伯尔纳(St. Bernard of Clairvaux)写文章支持圣殿骑士团的行动。在圣伯尔纳的影响下,骑士团迅速发展壮大。1139年,教皇英诺森二世(Innocent Ⅱ)发布圣谕,再次确认了圣殿骑士团的地位。在政治上骑士团只对教皇负责,其它任何僧俗政权都无权指挥它。在经济上骑士团不仅享有免税的特权,而且还有权在自己的领地上收取十一税。教廷赋予的特权使得圣殿骑士团在短短几十年内发展成一个强大而且富有的组织,同时也将骑士团牢牢地掌握在圣座之下。此后,圣殿骑士团成为罗马教廷拥有的最可靠的力量。
  圣殿骑士团的拥有的财富之巨大只能用富可敌国来形容。12世纪末时,骑士团在欧洲拥有9000多处产业,其中包括一些很有名的教堂和城堡,如伦敦的圣殿教堂(Temple Church),柏林的圣殿宫(Tempelhof)。有一段时间骑士团甚至拥有整个塞浦路斯岛。他们的富有使他们能够维持一支强大的职业军队,即便在战场上损失巨大,他们也能迅速恢复,但这财富最终也使他们走向毁灭。
  骑士团财产的来源有很多方式,上面提到的征税是其中一种,当然还有掠夺,但更重要的方式是获得赠予,从事商业和银行业活动。从1127年骑士团首任大团长 Huguens de Payns在欧洲进行宣传、征募工作开始,骑士团便获得了大量的捐赠,特别是在法国,很多贵族将地产赠送给骑士团,从此他们的地产几乎遍及整个欧洲,而且这些地产都是免税的。骑士团从事银行业则是这个组织的历史上值得注意的一页,他们开创了现代银行业的经营模式。最初是骑士团的成员由于守贫这一会规的约束,将财物交给骑士团。这种行为很快演变为商业行为扩大到骑士团之外,许多欧洲的贵族将贵重财物存放到骑士团里,由骑士团负责保管。这就和现代银行业的存款业务十分相似。事实上骑士团还发明了一种跟现代银行中的存款单很相似的票据,凭借这种印有骑士团特殊记号的票据就可以在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取出财物。由于骑士团的支部遍及整个欧洲,再加上教廷给他们的支持,他们的存款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和圣殿里聚集了大量的财产,这时他们又开始了贷款业务。1135年,骑士团借贷给西班牙的朝圣者,资助他们前往圣地。骑士团的借贷业务发展极其迅猛,其业务对象上至各国国王——他们曾经是法国国王最大的债权人,下至普通的朝圣者,他们甚至还借贷给基督徒的敌人撒拉森人——这至少说明他们的信誉是十分卓著的。值得注意的是,骑士团的借贷是收取利息的,而当时收取利息是不合法的行为,受到教廷的谴责,但圣殿骑士团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干下去了,信仰的力量在利益面前永远都是软弱无力的。这些金融活动是圣殿骑士团在军事活动之外的主要活动,传说骑士团里堆放着的借据、帐簿比宗教书籍还要多,这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和忌妒。
  圣殿骑士团在全盛时据说有2万多名成员,主要分为四部分:骑士(Knights)、士官(Sergeants)、农人(Farmers)和牧师(Chaplains)。骑士是重装骑兵,也是圣殿骑士团的核心力量,只有他们才有权穿象征着圣殿骑士团的绣着红十字的白色长袍。士官是轻骑兵,级别较骑士低一些。士官和骑士共同构成圣殿骑士团的军事力量。农人在骑士团里并不是指耕种的农夫,而是专门管理骑士团财产的成员。牧师则是骑士团中的精神支持者,在精神上帮助骑士团其它成员。和医院骑士团一样,圣殿骑士团的首领也称为大团长(Grand Master),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终生。
  从军事的角度来说,圣殿骑士团训练有素,在战场上是一支十分强大的军事力量,也是耶路撒冷王国最精锐的军队。从1129年围攻大马士革到1291年阿科陷落,圣殿骑士团几乎参加了圣地所有的战斗。在作战中,骑士团每一名骑士都有几十人作为支持力量,因此他们可以专注于自身的战斗目标,有人认为他们是现代职业军队中精锐的特种部队的先身。一般在战斗中圣殿骑士团出动的骑士并不多,几百人就是一支大部队了,但与当时阿拉伯军队相比,其实际战斗能力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本身所显示的。在Montgisard战役中,耶路撒冷国王博度安四世率领500名骑兵、80名圣殿骑士配合以步兵,进攻撒拉丁的30000人的部队,结果撒拉丁最精锐的马木留克骑兵几乎被全歼,总伤亡达到20,000人,最后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部队逃回了埃及。要知道撒拉丁可是用兵的高手,这样的惨败恐怕不能用指挥能力的高低来解释。正因为有着这样骁勇善战的军队,在后来的哈丁战役中,居伊、杰勒德等人才会有恃无恐地离开水源进攻撒拉丁的大军,当然这也导致了最后的惨败。
  哈丁战役对圣殿骑士团的历史、基督教的历史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圣殿骑士团在这场战役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过可惜是很可悲的角色。哈丁战役之前,耶路撒冷王国因为王位继承一事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以的黎波里伯爵雷蒙德三世为首的贵族派和圣殿骑士团大团长杰勒德支持的宫廷派几乎兵戎相见,最后还是杰勒德支持的居伊上台。这次分歧虽然因为撒拉丁的大军到来而和解,但已经埋下了不信任的种子。1187年7月初,撒拉丁亲自率领一支精锐部队进攻太巴列,而把主力部队埋伏在太巴列附近的山区,当时在太巴列的是雷蒙德的妻子。没有多少防御力量的太巴列很快被攻克,但雷蒙德的妻子和手下仍然占据着一处堡垒死守,并向驻扎在安富里雅的耶路撒冷大军求救。雷蒙德认为这是撒拉丁的诱敌之计,他想引诱耶路撒冷军队离开有水源的安富里雅,因此建议不去救援,就在安富里雅等撒拉丁的军队,撒拉丁出动大军绝不可能仅仅为了一个小小的太巴列。但圣殿骑士团大团长杰勒德将雷蒙德的意见斥为叛徒的奸计(雷蒙德此前曾跟撒拉丁有约定,撒拉丁帮助雷蒙德夺取耶路撒冷的王位,后来由于克雷森之战而废除),力主进军太巴列。杰勒德跟雷蒙德有旧怨,他曾是雷蒙德手下的骑士,雷蒙德许诺帮他娶一位富有的女继承人,但最后食言,杰勒德认为受到愚弄,改投入圣殿骑士团,一路青云直上,最后被选为大团长。很多人认为杰勒德这次反对雷蒙德仅仅是出于个人的恩怨,他的这种情绪化的做法导致了最后的失败。被杰勒德一手扶上台的居伊听从了杰勒德的意见,决定率领大军前往太巴列解围,很多骑士虽然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出于忠诚仍然随大军一起前往太巴列。从安富里雅到太巴列要穿过一片荒芜干燥的高原,一路上还有撒拉森轻骑兵的不断骚扰,很快担任前卫的雷蒙德的部队和担任中军的居伊以及担任后卫的圣殿骑士团部队脱节,由于干渴以及阿拉伯骑射手的骚扰,居伊和杰勒德的部队都很难往前进发,这时他们到达安富里雅和太巴列正中间的马里斯卡尔西亚。杰勒德这时又作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他建议居伊让主力部队停止前进,在这儿修整并且等待后卫部队跟上。前方的雷蒙德则送信来请求居伊无论如何也要迅速前进,在天黑前赶到有水源的地方。这次居伊又听从了杰勒德的意见,让主力部队在马里斯卡尔西亚停下来。这一停之后他们就再也走不了了,撒拉丁的主力赶了过来将他们包围,并点燃野草,烟和灰使得耶路撒冷军队的干渴更难以忍受,而周围的撒拉丁军队高声唱赞美安拉的圣歌,在心理上干扰耶路撒冷军队。天亮之后,居伊组织耶路撒冷军队冲锋,企图突破围困,但由于极度的干渴和疲劳,耶路撒冷军队已经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与其说这是场战斗,不如说是一只猫在玩弄手心里的老鼠。最后居伊以真十字架为中心,组织了一个方阵进行抵抗。剩下的很多骑士本可以凭借快马重甲杀出重围,但为了保护真十字架,他们都死战不退,直到最后撒拉丁下令停止屠杀为止。耶路撒冷的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基督教的圣物真十字架也被阿拉伯人夺去,最精锐的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要么战死,要么被撒拉丁处死,不过有趣的是撒拉丁居然放过了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勒德,也许是感谢他带来了胜利吧。由于耶路撒冷失去了几乎所有的军队,很快就被撒拉丁攻克。圣城失陷的消息传到罗马教廷后,教皇乌尔班三世由于极度悲痛,当场便去世了。此后就开始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不过这是题外话,就不多说了。
  哈丁战役对圣殿骑士团的打击十分深远,不仅仅是军事上损兵折将——如果光是军事上的失利他们很快就能恢复,更重要的是由于圣城失陷,他们失去了政治上最重要的立足之地。失去了圣地守护者的地位,他们存在的意义也要大打折扣。后来的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又带来了英格兰的狮心王理查一世、法国的高贵王菲利普二世,跟他们的力量比起来,圣殿骑士团只能做配角。总之,圣殿骑士团的辉煌虽然仍在持续,但他们的时代已经去日无多了。
  1291年阿科陷落之后,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一起撤到塞浦路斯,此后又回到法国。这也许是圣殿骑士团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就只能受别人摆布。相比而言,医院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就聪明的多,医院骑士团虽然人不多,但仍在罗德岛上苦苦支撑,后来又在马耳他岛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条顿骑士团也在普鲁士建立了骑士团国。圣殿骑士团回到法国只能用自投罗网来形容,从此他们就注定走上毁灭的道路。
  当时法国的国王是“美男子”菲利普四世,后来被尊称为“公正王(Philip IV the Fair)”,他在历史上也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国王,打击贵族,维护法兰西的利益。而且这位美男子对教会显然没有什么感情,连续有两位罗马教皇在他手下不明不白地送了命,直到他把他的亲信波尔多大主教贝特朗(Bertrand de Goth)扶上教皇的宝座才罢手,这位贝特朗就是教廷历史上的克莱蒙特五世。
  1307年10月13日,那是一个星期五(这就是黑色星期五的由来),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菲利普四世向法国各地的事务官发出密函,要求他们在同一时间打开,密函上的内容正是逮捕各地的圣殿骑士团成员。菲利普的突然袭击获得了圆满成功,法国几乎所有的圣殿骑士团成员都被逮捕,仅在巴黎就有138名骑士团成员被捕,圣殿骑士团的高层包括大团长雅克.德.莫莱(Jacques de Molay)无一幸免。菲利普四世给圣殿骑士团编排的罪名是“异端”,这真是很有意思,圣殿骑士团确实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你可以说他们贪婪,说他们残暴,但要说异端就未免有点离奇了,从骑士团成立开始,它一直就是教皇座下最忠诚的力量,教皇前后共赐予他们上百条特权。不过菲利普四世需要的不是符合逻辑的观点,他只需要将骑士团打入万劫不复之境。法国的宗教裁判所立即就开始对骑士团成员进行审讯。在宗教裁判所的“有效工作”下,圣殿骑士们开始招供,其中包括大团长雅克&S226;;德&S226;;莫莱。裁判所还让他给所有的骑士团成员发布一道命令,解决他们保密的义务。在莫莱的这道命令之后,骑士团成员向裁判所给出了千奇百怪的供词,有的承认他们入会时要向十字架吐口水,有的说他们搞巫术,有的说他们崇拜异教的偶像,至于这个异教偶像是什么样子,各人又有各人的说法,另外还有骑士团成员之间搞同性恋——这个也许是唯一可信的罪名。据记载,仅巴黎一地就有36名骑士团成员在审讯过程中死亡,我们可以想象这些供词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获得的。
  菲利普四世的行动得到了教皇克莱蒙特五世的支持——事实上他们俩就是同谋,教皇在1307年稍晚些时候发布圣谕,谴责圣殿骑士团的罪恶,要求各国采取行动,彻底取缔圣殿骑士团。在菲利普四世和教皇的威胁下,各国虽然有不满,但也只好服从,不过在其它国家只有很少的圣殿骑士被处死。
  按照宗教裁判所的惯例,承认异端的至少可以留下一条名,不过很多圣殿骑士团成员后来相继翻供,在教廷派来的主教面前否认了之前的供词。骑士团成员的翻供让菲利普四世十分恼怒而且不安,对他们的审判又持续了几个月,这些翻供的圣殿骑士团成员再也没有承认罪行,他们中的很多人死于狱中,剩下的则上了火刑架。 1510年在巴黎召开的桑城宗教会议上将否认供词的骑士团成员谴责为异端累犯,判处火刑。5月10日这一天有54名圣殿骑士被宗教裁判所用文火烤死。
  大团长莫莱和其它几名骑士团高层由于地位非同寻常,他们直到7年后,即1314年3月18日才被宣判。菲利普四世本来准备将已经承认异端罪行的莫莱等人判为无期徒刑,谁知在宣判时莫莱和诺曼第分团长儒弗鲁瓦.德夏尔尼站起来否认原供词。公审大会草草收场,莫莱和儒弗鲁瓦.德夏尔尼被送上了火刑架,莫莱在死之前诅咒菲利普四世和克莱蒙特五世,说他们在一年内都会面临永恒的审判。事实上,这个诅咒真的应验了,仅仅一个月后,克莱蒙特五世暴病而死。“美男子”菲利普五世比他多活了半年多,这一年的11月29日,他在打猎时身亡,据说是被一只野猪撞死的,不过也有人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因为菲利普四世是一个有着非凡勇力的骑士,据说他能将两名大汉轻松地扛在肩上。
  菲利普四世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血腥行动的原因在历史上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历史学家也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一个比较公认的观点是他觊觎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正所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直接的说法是他欠骑士团一大笔钱,所以他才会对骑士团下手。也有人认为菲利普四世和骑士团有矛盾,当初菲利普四世曾想加入骑士团,但被拒绝了,因而怀恨在心。也有人为菲利普四世辩护,认为当时圣殿骑士团企图建立骑士团国,菲利普为了维护法国的统一,所以才这么做。不过对于圣殿骑士团建国这一企图似乎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总的来说,圣殿骑士团异端案整个事件完全可以用“莫须有”三字来概括。
  圣殿骑士团被消灭后,根据教皇的命令,医院骑士团获得了大部分遗产,各国的圣殿骑士团成员有很多转到医院骑士团门下,可以说医院骑士团是最大的受益者。菲利普四世则独吞了骑士团在法国的财产,也有人认为他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圣殿骑士团在灾难来临之前已经有所预感,将在法国国内的大部分财产转移走,因此法王菲利普四世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圣殿骑士团在葡萄牙的组织则改名为耶稣会继续存在,其性质也由军事修会变为主要从事海外宣教的修会。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也许是对圣殿骑士团最宽容的国王,他公然违抗教皇的圣谕,拒绝对领地内的圣殿骑士采取敌对行动,因此欧洲大陆的圣殿骑士团成员有不少逃往苏格兰,投入罗伯特手下。据说后来在苏格兰与英格兰的战争中,正是依靠这些圣殿骑士的英勇作战,苏格兰人才打败了占优势的英格兰军队。
  不管怎么说,圣殿骑士团作为一个组织从此成为历史,由于它与宗教、与圣地的密切联系,以及它曾经的强大和富有,再加上戏剧性的历史,圣殿骑士团一直都是传说中经常出现主角,特别是在与圣杯有关的传说中。小说《达芬奇密码》里也运用了很多跟圣殿骑士团有关的传说。
  圣殿骑士团最初的标志是白色的制服外加白色长袍。大约在1147年第二次十字军东征后,开始在白色长袍的左肩绣上红色十字,一开始是等边十字,后来发展成八角十字。圣殿骑士团的徽章则是两名持盾和矛的圣殿骑士坐在一匹马上,盾上绘有红色的十字。这个徽章象征着骑士团的成员一开始是贫穷的骑士,后来又被解释为骑士团成员的袍泽之谊,不过到了菲利普四世摧毁圣殿骑士团时则被说成是骑士团成员搞同性恋的象征。圣殿骑士团的口号是“神的旨意(God wills it)”,战场上他们就是喊着这个口号冲锋陷阵。

  三、条顿骑士团

  条顿骑士团的德文全称是“Orden der Brüder vom Deutschen Haus St. Mariens in Jerusalem”(耶路撒冷的德意志圣玛丽医院骑士团),它的拉丁文名称是“Ordo Teutonicus”(缩写为OT),因此通常被称为条顿骑士团,其成员全部是德意志贵族。
  条顿骑士团是三大骑士团中最后成立的一个。在前面的“圣殿骑士团”一篇中我们已经提到过:1187年哈丁战役之后,圣城耶路撒冷很快被萨拉丁的军队攻克。教廷号召发动新的东征,夺回圣城,这便是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巴罗萨率领德意志军队率先开赴小亚细亚,可惜红胡子出征未半便中道崩殂,他的儿子施瓦本公爵继承遗志继续东征。条顿骑士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1190年,十字军经过苦战,终于攻下了重镇阿科,一些德意志骑士在阿科建立了一个行善的医护组织,这就是后来的条顿骑士团,不过建立之初它并没有军事任务,只是照顾伤患。1198年,条顿骑士团以圣殿骑士团为样板,改造为军事修会,执行和医院骑士团一样的教规。因此有些资料上把条顿骑士团成立的时间记为1198年,这也不无道理。
  在小亚细亚期间,条顿骑士团发展缓慢,跟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相比实在不能同日而语。从某种程度上讲,条顿骑士团成立的不是时候,圣城时代已经过去,前往小亚细亚的不是络绎不绝的朝圣者,而是欧洲君主率领的大军,在这些位高权重的君主手下,骑士团作为独立的组织要想发展实在是太难了,更何况在他们前面还有声名远扬的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小亚细亚的经历对于条顿骑士团来说实在是乏善可呈。
  不过时代总是在迅速变化,历史很快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机遇。1211年,匈牙利国王安德列二世(Andreas II)邀请骑士团前去帮助镇压库曼雷人(Kumanen),代价是将Siebenbürgen地区(位于今罗马尼亚境内)南部的Burzenland给骑士团作为封地。(后来有很多人认为安德列二世干了件蠢事,引狼入室,把骑士团带到东欧。深以为然!)1225年,由于条顿骑士团企图在他们的封地上建立独立的国家,安德列二世将他们驱逐出境。骑士团再次陷入困境。不过事情很快又有了转机,当时波兰的康拉德公爵(Konrad von Masowien)企图向北边的Kulmerland地区扩张,结果被当地的原住民普鲁士人打败,他不但没能扩张领地,他原先的领地反被普鲁士人攻占了一部分。康拉德很郁闷,于是以宗教为名,号召讨伐Kulmerland的异教徒,可是波兰的其它诸侯都不理他,似乎在等着看笑话,那边的普鲁士人十分凶悍,他的军队节节败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康拉德向条顿骑士团求援,希望骑士团帮助他征服普鲁士人。如果说安德列二世请骑士团帮他镇压库曼雷人是因为无知犯的错,那康拉德请骑士团帮他征服普鲁士人就只能用愚蠢来形容了。当然其它的波兰诸侯也都脱不开干系,要是他们早点帮康拉德一把,康拉德也就不用引狼入室了,最后全都成了受害者。得到这个邀请后,条顿骑士团当然是满口答应,不过他们可不想重复在匈牙利的故事。骑士团大团长Hermann von Salza先跑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菲特列二世那儿,从皇帝那儿讨到了一份黄金诏书:条顿骑士团有权占有康拉德赠予的土地和他们征服普鲁士人后获得的土地,对骑士团领地的进攻将遭到神圣罗马帝国的严厉惩罚。有了菲特列二世的书面保证,条顿骑士团将名正言顺地占有他们征服的土地。康拉德此时开始后悔了,为了避免条顿骑士团在他旁边扎根,康拉德组织了一个骑士团——普鲁士的基督骑士团,自己讨伐普鲁士人。这次他又失败了,他甚至连自己领地的核心部分都无法守住,此时康拉德只好低头认输。1230年,在他和条顿骑士团签订的条约中承诺:如果条顿骑士团征服Kulmerland,他将把这块土地永久赠予骑士团。这也就是说条顿骑士团对Kulmerland拥有所有权,而非封地——封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君主。1234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Gregor IX)又颁布了黄金诏书,承认骑士团对他们征服的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要求他们将当地原住民基督教化。这样,条顿骑士团获得了三重的书面承诺,他们剩下要做的就是征服这块土地了,这显然是他们最拿手的。
  从1226年开始,条顿骑士团开始了征服普鲁士的工作。经过五十多年的流血屠杀,到1285年,条顿骑士团终于完成了征服工作。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政权——骑士团国,普鲁士是骑士团国的中心。在1237年,通过与立窝尼亚的宝剑骑士团合并,立窝尼亚成为骑士团国的另一翼,与普鲁士一样,骑士团在立窝尼亚也建设了一系列的城堡作为防御工事。虽然条顿骑士团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东方殖民上,它在小亚细亚的活动依然没有停止,它的总部一直在阿科。 1291年阿科陷落后,条顿骑士团没有跟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一起前往塞浦路斯,而是去了威尼斯。1309年,骑士团设在威尼斯的总部迁到普鲁士的马林堡,这时他们完完全全地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条顿骑士团在东方的拓展也并非一帆风顺,1242年他们在冰湖战役中败给俄罗斯联军。这次战役又被称为楚德湖(Peipussee)战役,双方投入的兵力在史书上并没有明确的记载,现在一般的估计是骑士团一方有一万人左右,以条顿骑士团的重骑兵为核心。俄罗斯联军一方有1.5万到1.7万,以步兵为主,指挥官是诺夫格罗德公爵亚历山大.雅罗斯拉维斯。俄罗斯联军排成墙阵(我估计就是一种方阵),据守冰湖东岸。骑士团军队以楔形阵开始进攻,具体来说就是以重装骑兵为先锋进行突击,后面步兵跟进,两翼和后方则由轻装骑兵保护。这种楔形阵是骑士团常用的战术,它的优点是突击能力强,能够迅速撕开对方防线,如果守军的军事素养不高的话,很容易造成撕开一点就全线溃败的效果。不过它也有自身的缺点,它两翼的防御力量有限,如果不能迅速撕开防线,两翼会慢慢被侵蚀。亚历山大很了解这种战术的特点,因此它把联军中主要的轻步兵安排在中间,列成加厚的方阵,消磨骑士团重装骑兵的突击能力,而把他自己的诺夫格罗德精锐步兵放在两翼。骑士团的攻击一开始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俄罗斯联军厚重的方阵使他们很难彻底撕开防线。地理上的劣势也许是骑士团遇上的最大麻烦,由于湖岸倾斜而且结了冰,骑士团的重骑兵很难有效发挥他们的冲击能力,因此进攻逐渐陷入僵持。这时楔形阵薄弱的两翼开始暴露出它的缺点,在诺夫格罗德精锐步兵的压力下,慢慢从两边向中心压缩。骑士团开始陷入联军的包围之中。作为最后一击,亚历山大派出了他最精锐的亲卫骑兵,从右翼后方包抄攻击骑士团。联军的包围圈越来越小,骑士团重骑兵虽然有着很强的个人作战能力,但由于施展空间越来越小,他们的战斗力无法发挥,只能苦苦支撑。联军的步兵用长矛将骑士从马上刺下来。由于冰面承受不住重量,不少穿着重甲的骑兵掉进冰窟窿里,再也爬不上来。冰湖战役中只有少数骑士从俄罗斯联军的包围圈中杀出来逃往西方,绝大多数人战死,包括大约500名骑士,另有50多名贵族被俘,其中包括骑士团大团长在内。俄罗斯联军方面据说有3500人战死,大约同样数量的人受伤。冰湖战役中的毁灭性失利使条顿骑士团元气大伤,向东方的继续扩张就此停止。
  骑士团国南面的波兰原本四分五裂,根本不是骑士团的对手。但到14世纪上半叶,波兰在国王Wladislaw I的领导下再次团结起来,跟骑士团的关系也变得紧张。1308年骑士团占领但泽和Pommerellen使两国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即便在1343年的卡里施和约中波兰承认了骑士团国对Pommerellen的占领,双方的敌意仍未打消。波兰对骑士团国的仇恨是骑士团国重要的潜在威胁。不过尽管如此,骑士团国在14世纪下半叶在大团长克尼普罗德(Winrich von Kniprode,1351-1382)的领导下达到了最强盛的时期,在1370年他们击败了立陶宛——骑士团在东方主要的敌人。
  面对着骑士团国的强大压力,立陶宛和波兰逐渐走到了一起。1386年,38岁的立陶宛大侯爵Jagiello与年仅13岁的波兰女王Hedwig结婚(这个小姑娘挺可怜的,据记载她很漂亮,而且很有天赋,会说5国语言——可惜不包括她丈夫会说的语言。她的丈夫不但老,而且粗野。26岁时这个可怜的女子就去世了。)婚后,立陶宛大侯爵加冕为波兰国王,立陶宛和波兰结成了统一战线,共同对付骑士团国。
  1410年,骑士团国和波兰-立陶宛联盟在塔能堡附近爆发了一场大规模战役,这场战役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骑士战争。关于双方参战的兵力在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记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骑士团的兵力要少于联军。骑士团一方的兵力可能是1.1万人到2.7万人,指挥官是条顿骑士团大团长荣金根(Ulrich von Jungingen)。波兰-立陶宛一方的兵力可能是1.6万到3.2万,以波兰人和立陶宛人为主,另外还包括俄罗斯人、鞑靼人,指挥这支联军的是波兰国王Jagiello和立陶宛大侯爵Witold,后者是Jagiello的堂弟。Jagiello将全军分为三条阵线部署,第一线的军队绵延3公里。 Witold指挥的立陶宛人、俄罗斯人和鞑靼人的联军在右翼。骑士团军队一开始也是分成三条阵线部署,不过当大团长荣金根看到联军长长的阵线后,意识到可能会被包围,于是改为分两条阵线(从这儿我们基本上可以推断出,骑士团与联军的兵力比大概是2:3的样子)。交战双方都把骑兵分成一个个旗队(中世纪时军队的一个作战单位,约有四百至六百人)置于一线,步兵则留在营垒里。骑士团一方在第一线还配置了发射石弹的臼炮。1410年7月15日中午时分,塔能堡战役开始。开战之前,骑士团大团长荣金根给波兰国王Jagiello送去两把剑,表示要进行一场骑士之间的较量。
  骑士团的炮兵首先对联军射击,不过没有取得什么成果,因为下雨,火药被雨水淋湿了。联军右翼的立陶宛人和鞑靼人在Witold的指挥下对骑士团发动进攻,但骑士团迅速击退了他们的攻势并反攻。联军中的鞑靼人首先开始溃逃,联军右翼很快就无法守住防线。此时联军面临着很不利的局面:骑士团的德意志旗队突破联军右翼,向中央的联军波兰主力进攻,骑士团其它旗队也从正面开始冲锋。双方都把配属在第二线、第三线的部队投入战斗,因为大家都知道,成败在此一举。胜负的天平最终倒向联军一方,原因不过是战场上的一次可以称得上是意外的事件:骑士团大团长荣金根在战斗中阵亡。失去最高指挥官后,骑士团开始陷入混乱,许多骑士匆忙逃离战场。联军抓住这一良机发动冲锋,将骑士团军队击溃。
  塔能堡一战使骑士团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其意义类似于哈丁战役对于耶路撒冷王国的意义。骑士团国就此走上了衰亡的道路。
  外战遭受惨败后,骑士团国从上到下又陷入了内乱。农民不满骑士团的横征暴敛,起来反抗;骑士团内部的权力斗争愈演愈烈;各城市和地方贵族因为缴纳高额赋税,要求参与决策。1440年,53位贵族和19个城市在马林堡建立了旨在反抗骑士团专横统治的普鲁士联盟。1453年,普鲁士联盟与波兰结成同盟,由此引发了连续13年的战争,直到1466年签订第二次托恩和约方才结束。这次和约使得骑士团国又损失了大量的领土,其中包括马林堡。在政治上,骑士团国要承认臣服于波兰,这一条在骑士团内部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德意志分团希望从神圣罗马帝国和教廷那儿获得支持,1494年,德意志分团长承认臣服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Maximilians I.)。外患内忧之下,此时的骑士团国已经走到山穷水尽之处。
  路德的宗教改革使骑士团再一次走上历史的分水岭。1511年,来自霍亨佐伦家族的年仅21岁的Albrecht被选为条顿骑士团第37任大团长,他也是作为一个军事修会的条顿骑士团最后一任大团长。1520年,由于Albrecht拒绝臣服于波兰,骑士团国与波兰之间爆发战争,骑士团国被击败。郁闷之下, Albrecht回到德意志。当时的德意志境内正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Albrecht很快被路德新教所吸引,并结识了宗教改革的发起者马丁.路德。在路德的建议下,Albrecht辞去条顿骑士团大团长一职,将骑士团国世俗化,改为公国,在公国内进行宗教改革,对外则拒绝对波兰的臣属关系。骑士团内部的保守势力以及德意志的天主教贵族对于Albrecht的改宗十分不满,不过Albrecht在1527年娶了北方强国丹麦国王菲特列一世的女儿,反对派对他无可奈何。
  Albrecht的改宗使条顿骑士团作为一个军事修会的历史走到了终点。原属于骑士团国的普鲁士已被Albrecht新教化,立窝尼亚被波兰占据,爱沙尼亚被瑞典吞并,骑士团国已经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在这种形势下,条顿骑士团基本放弃了军事任务,把注意力集中到管理自己的产业上,此后它仅作为一个宗教组织而存在。
  1809年,拿破仑侵入德意志后,宣布禁止条顿骑士团,骑士团仅在奥地利有容身之处。直到1834年,条顿骑士团才得以再次公开活动,此时他们的产业大部已经世俗化。1929年,条顿骑士团改组为一个纯宗教的骑士团,其名称也由OT(条顿骑士团,Ordo Teutonicus)变为DO(德意志骑士团,Deutscher Orden)。
  现在德意志骑士团一共有大约1000名成员,他们主要从事慈善事业,包括照料病人和老人。目前骑士团分为意大利、德国、奥地利、捷克、斯洛文尼亚五个省区进行管理,其总部设在奥地利的维也纳。
  骑士团成立之初,教皇批准他们穿和圣殿骑士团一样的白色长袍,不过上面绣着的是黑十字,作为两者的区别。此后,白底黑十字就成为条顿骑士团的标志。条顿骑士团旗帜上的十字跟一般的十字不一样,它偏向左边,而不是左右对称。大家如果注意一下北欧国家的旗帜的话会发现,瑞典、丹麦、芬兰、挪威、冰岛等国的国旗上都有这种偏向左边的十字,这种十字被称为斯堪的纳维亚十字。条顿骑士团国虽然灭亡,但骑士团的黑十字标志仍被继承并延续下来,在第二帝国、魏玛共和国以及第三帝国的军旗上,黑十字都是重要的标记,它代表了从条顿骑士团开始的一脉相承的军事传统。条顿骑士团的口号是“帮助、救治、守卫(Helfen, Heilen,Wehren)”。

◆今日的骑士团◆

  医院骑士团至今仍然存在。
  意大利圣约翰骑士团(善堂骑士团),有10000平米的骑士团活动中心,靠发售邮票和纪念品维持,医院所使用的红十字就是那个骑士团原创的,是现代骑士爱好者的归宿。
  今天,骑士团的总部设有罗马商业街的马耳他大厦,其标志为缩写字母S.M.O.M。像梦蒂冈一样,这块土地是属於他们自己的。虽然骑士团的正式公民只有几十人,土地也只有这一幢1.2万平方米的大厦,但它却与世界上87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目前,骑士团在全世界范围内经营著几十所教会医院和诊所,收取会员费和慈善捐款;发行自己的护照、货币和邮票。不过,在世界贸易活动中,人们看不到骑士团货币"斯库多"。此外,骑士团邮票只能在向非洲的布基纳法索及中国澳门发信时使用。实际上,骑士团的货币和邮票,绝大多数被世界各地的爱好者们购买收藏了。
  今天的骑士团非常富有,它的收入来源於战争和自然灾害发生时它所组织的战地救护和救济工作。而且,它还拥有众多的飞机,当然,都得且用外国机场,因为骑士团自己那块巴掌大的地盘还不及一个普通的飞机场大呢。
  骑士团目前在世界各地共有12000多名骑士,其中包括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意大利前总理弗朗西斯科.科西嘉,美国前财政部长威廉.西蒙,纽约天主教特伦斯.库克等名人。骑士团的骑士爵位是可以出售的,价格则因国家而有所不同。比如在美国,每个爵位要卖到5万美元,而在马耳他只需2000美元,但以後每年要缴纳1250美元。没有贵族传统的美国人,为使自己显得尊贵些,特别热衷於像骑士这样的贵族头衔。目前美国共有2300名骑士,是除意大利之外骑士数量最多的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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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骑士的武器装备及其演变



   西欧中世纪骑士是职业军人,他们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从事战争。战斗以及与战斗有关的习武、比武等行为是骑士生活中最重要内容。因此,武器和装备不仅是每个骑士不可缺少的,也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中世纪骑士们主要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它们又如何不断得到改进?搞清这些问题对我们进一步了解中世纪的骑士生活十分必要。

   一、长矛和剑
   长矛是骑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骑士在战场上与敌人交战,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长矛。 中世纪之前的欧洲,长矛在战争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骑兵也用。长矛由铁质矛头和木质矛杆组成,比较轻便。
   古罗马时,步兵和骑兵的长矛既可手持刺杀敌人又可抛出射杀敌人,类似标枪。罗马时代的骑兵为轻骑兵,由于没有马蹬,骑兵无法在混战中稳稳地骑在马背上,他们大多在一定距离之内抛出长矛,射杀敌人。
   早期法兰克人的长矛主要为满足步兵作战需要,有些矛头带有倒钩,矛杆的大部分用铁皮包住,这种矛刺入人体后,由于有倒钩,造成的伤害很大。如果刺中对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难把长矛拔掉,也很难迅速砍断矛杆,此时,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并迅速冲上,用脚踏住拖地的矛杆,压下敌人的盾牌,当敌人的头和胸部暴露的瞬间,用手中的其它武器直取对方要害。(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12页。)
   中世纪骑士制度产生之初,骑士们使用的长矛大多延续古罗马和日耳曼式的长矛,但也有一定的改进。由于马蹬的广泛使用,骑士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可单手持长矛与敌人厮杀,矛杆的长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头已无倒钩,矛尖也变成平缓的菱形或柳叶形,有的矛头下端两边有横凸出来的小“矛翼”。这一系列变化都有利于骑士在马上冲刺敌人时,长矛不至于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
   12世纪以前,矛杆的前后粗细基本一致,在战场上如需要,长矛仍可被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斯战役,法国骑士们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12世纪早期,在某些骑士长矛的矛杆手握处前面有一小圆环,这可能是持矛者在进攻时,为防止冲击的反作用力易使长矛脱手所设。(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2页。)
   13世纪以后,出现前细后粗矛杆,手握处刻有手握槽柄。这种长矛由于矛杆前端比后面细许多,使长矛大部分重量移至手柄处,易于骑士控制和掌握平衡,槽柄使骑士在冲刺时长矛不易脱手。14世纪,矛杆手握处前面出现一圆形金属挡盘,对持矛的手起保护作用。同时,矛头出现锥形。(注:雷蒙德&S226;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214页。)
   中世纪骑士长矛矛杆很长,在12世纪,矛杆长度不少于8英尺。14世纪末,有矛杆长达15英尺。矛杆以梣木最为普遍,也有用苹果木、锇耳枥木、松木等质地比较坚硬且具一定韧性的木材为宜。
   行军途中,长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发现情况准备进攻时,长矛被垂直竖起,底端垫在右马蹬边,或置于右手鞍褥特制的凹槽上。进入进攻距离后,骑士持平长矛,用踢马刺催马向前冲去,矛头稳稳地对准敌人。持矛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为手握矛柄,矛杆底端抵住右侧大腿;另一种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窝稳住矛杆后端。这两种方式都使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指向敌人。(注:莱恩&S226;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22页。)

    剑,是骑士另一重要武器,在战场上它往往被用于长矛折断后与敌人近距离的白刃战中。长矛杆容易折断,甚至在一次战斗中会折断几支。而一把好剑往往伴随一个骑士的终生。因此,骑士对自己的剑十分珍视。
   剑由双刃剑身、剑柄、剑柄前面的横挡以及剑柄底端的柄锤组成。中世纪早期的剑,与上古时代的剑区别不大,上古时期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是步兵,剑主要由步兵使用。当时的剑剑身较宽,两刃间的距离从上到下宽度一致,剑身带有血槽,主要用来劈砍,必要时还可抛出。骑士军队成为欧洲战场上的主力部队后,剑与长矛一样成为骑士必备的武器。随着剑被骑士广泛使用,一度曾被法兰克人非常喜爱使用的刃部宽阔呈月牙状弯曲的战斧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单刃长刀也被淘汰,这两种武器更适合步兵双手挥舞。
   大约公元900年左右,剑的形状出现新的变化,剑身从柄部到顶端逐渐变窄,这种剑的重量大多集中在柄部,使骑士单手持剑时感到轻便,易于劈砍和刺杀。中世纪剑的长度,大约为94厘米,其中10厘米左右为柄部,柄部宽55厘米左右。 剑柄前部的横挡与剑身和剑柄呈十字形,11世纪时,横挡的长度有些增加。
   12世纪,横档与剑身、剑柄垂直相交的形式最为普遍,但也有些剑,两边的横挡呈锐角状向剑身方向弯曲,也有剑的横挡只是向剑身方向微有倾斜。有一把从12世纪保存下来的剑,其横挡两端头,向剑身方向呈直角弯曲,上面雕铸着动物小头像。(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6页。)剑柄下方的柄锤大多为圆球形、半球形。11世纪出现有一定厚度的圆片形柄锤。
   12世纪这种形状的柄锤变得普遍。柄锤的重量与剑身重量成一定比例,使持剑者易于掌握平衡。剑柄与剑身由钢铁质材料通体煅造而成。有的剑的柄部用两个夹片与柄芯铆在一起。剑的横挡、柄与柄锤部分往往镶嵌各种宝石,并且有的把圣人的遗骨、遗血、遗发、遗物等铸进柄部和柄锤里面,以求保佑。从《罗兰之歌》对罗兰的宝剑杜论达的描写中可见到:
   “啊,杜论达,
   你是多么圣洁美好,
   你的金柄上镶满神圣珍宝,有圣巴西的血和圣彼得的牙,
   还有我主圣但尼的遗发,
   还有衣服属于圣玛利亚。”(注:杨宪益译:《罗兰之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页。)
    剑平时被放在鞘中,剑鞘通常由薄木或铁质材料制成,外蒙羊皮纸或丝绸。剑鞘的边缘由铁皮镶住,剑鞘有扣环,用带子穿过,系于腰间。
   剑对于骑士不仅仅是一种重要武器,它还有神圣的象征意义。骑士的剑,在授剑仪式上要经神职人员的祈祷。(注:迈克尔&S226;福斯:《骑士制度》(Michael Foss,CHIVALRY)纽约,1976年版,第38页。)
   剑的双刃具有不同意义:一边服务于上帝,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惩治残害弱者的恶人。剑是正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并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柄部发誓。如果某骑士有辱于骑士声誉,其领主可令手下人在这名骑士面前把他的剑毁掉,以示驱逐出骑士的行列。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被挂在他的墓碑上。


   二、盔甲和盾牌

    盔甲是骑士的重要装备。中世纪早期,法兰克军人的铠甲很简单,他们往往把圆形、菱形或小方形的金属片缝在皮子或厚布上,护住从脖子到大腿的身体。当时最好的铠甲是锁子甲,这种铠甲在公元前200年的斯堪的纳维亚已出现。(注:雷蒙德&S226;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18页。)锁子甲由数千个小铁环相互穿套在一起,制成长至膝盖,袖子到臂肘的铁衣衫,其下摆前后开叉或前后左右开叉便于骑马。
   中世纪早期,由于锁子甲工艺精细,价格昂贵,只有大贵族和国王们才能置办得起。查理大帝曾下令大力发展铠甲生产,并严格禁止铠甲出口外卖,使锁子甲逐渐成为骑士普遍穿用的铠甲。(注:雷蒙德&S226;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19页。)
   到12世纪,锁子甲的生产工艺进一步发展,长袖锁子甲普遍出现,而且大约在1200年左右,出现了与锁子甲连为一体的锁子甲手套,姆指与其余四指分开,铁手套的掌心部分用布或皮革制成。与锁子甲分开的铁手套随后也出现。另外,许多锁子甲带有与之连为一体的锁子甲护帽,把骑士的头部,包括前额和下颊都护在里面。有些骑士只戴这种护帽,外面不戴头盔。 尽管许多骑士在战斗中没有腿甲,但在中世纪,仍有两种类型的腿甲,一种是锁甲长袜,穿在腿上,用带子系于腰带上,在膝盖下绕腿扎上带子,以防铁锁袜下坠;另一种是长方形锁甲片,其幅度可护住腿的前部,用带子在腿后系住,上面与腰带相系。骑士的脚也被锁子甲护住,是在13世纪。(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01页。)
   12世纪期间,随着手工业的发展,锁子甲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一些上好的锁子甲做工仔细、精美,重要部位,像前后胸等处由两层甚至三层甲组成。骑士大多喜欢取锁子甲铁的自然颜色,但也有人喜欢染成其它颜色。有些大贵族在其锁子甲上镀上一层银,或罩上一件银锁子甲以示华贵。12世纪,骑士们大都在铠甲外面套上宽松布质无袖长袍。为什么要穿这种外套,西方学术界说法不一,有说防铠甲潮湿生锈;有说十字军东征期间气候燥热,防铠甲大量吸收太阳幅射热;也有说防止铠甲反光,暴露行踪;还有说是模仿阿拉伯人习惯。
    到13世纪中期,铠甲出现新的变化迹象,从此时的雕塑和绘画中看到:在锁子甲外的胸部、臂肘、膝盖、小腿处加厚防护,其材料有的是皮革,有的是铁片,另外也出现鱼鳞甲。(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16页。)
   14世纪,由金属板组成的铁叶甲逐渐代替锁子甲,铁叶甲是用一定厚度的铁板,根据骑士身体每个部位形状打造而成,前后胸处都以大块甲片护住。铁甲之间由铆钉或铁绞链合成一体,身体的全部,包括手和脚都罩在铠甲之中,各部关节可活动。此类铠甲甲片坚硬,表面光滑,富于流线,可更好地防御弓箭和长矛的攻击。但铁叶甲的重量超过50镑(锁子甲为30镑左右)。
   随着新型长弓的使用日益普遍,在14世纪,铁叶甲取代锁子甲的速度较快。 头盔是骑士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世纪早期的头盔比较简单,大多为圆形和锥形,有的头盔前沿处伸下一条铁以保护鼻子。这类头盔通常戴在锁子甲护帽上,锁子甲护帽内垫有柔软的棉布或麻布。12世纪的圆顶头盔,除前面双眼处有条缝隙,整个头部和脸部都被罩住,面板处被凿出许多小孔,借以呼吸。
   13世纪,出现平顶圆筒形和罐形头盔,头、脸和颈部都被护住,由于此类头盔很重,有的重量超过20镑。如此的重量,骑士不是用头顶着,而是用双肩支撑,在双肩处用皮带或铁纽与铠甲连接。(注:雷蒙德&S226;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222页。)
    随铁叶甲的出现,头盔也相应发生变化,与铁叶甲所用材料一致,颈部以上除眼睛外,都被罩住,面部的鼻、嘴处呈鸡嘴状或狼嘴状凸出。后来,面部护甲被制成能转到盔顶或旁边样式,需要时可转过来护住面部。
   盾牌是骑士重要护卫工具。中世纪早期的盾牌形状为圆形或长方形。到10世纪末,盾牌出现站立鸢的形状,即上宽下窄,上边为半圆形。盾顶部最宽度约2英尺,盾牌约4英尺6英寸,厚15毫米左右,可护住马上骑士从肩到腿的一侧身体。此类盾从上到下中部隆起,材料多为质地坚硬的木板,用铁条、铆钉牢牢固定在一起。
   12世纪中期,鸢形盾牌的形状有些变化,上边的半圆变成平直形,这种改变也许是因为在不改变护卫功能的同时,开阔使用者在盾牌上方的视野。此类三角形盾牌比鸢形盾牌面积小,重量轻。(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27页。)
   持盾牌的方式不尽相同,最普遍的有两种方式。一是盾后面平衡处固定两条交叉带子。在带子交叉处设手握环套,用左手握住环套;另一种是左小臂穿过盾牌背面一固定环套,左手握另一固定环套。通常,左手除持盾牌外还要操纵马缰绳。
有些盾牌设有一条可调长度的皮带,骑士在作战中,如需双手使用武器时,这条带子可使盾牌挎在脖子上移至身体后面或左侧。骑士受伤,盾牌可作为担架。
   盾牌正面或涂各种颜色的油漆,或蒙兽皮,11世纪以后,骑士们更注重盾牌的图案。图案有狮子、鹰、十字架、对角线、花纹等等,种类繁多。家族的徽章图案也由此产生。(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26页。)

   三、战马

   战马是骑士的战斗伙伴,也是不可缺少的装备,没有战马也谈不上骑士。西方上古时期,尽管步兵是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军事力量,但也不乏使用骑兵作战的记载。亚历山大大帝、迦太基的汉尼拔等,都曾杰出地使用过骑兵部队夺取某次战役的胜利。在日耳曼各“蛮族”部落中,西哥特人和伦巴德人也都善于使用骑兵作战。但是,总的来看,马蹬传入西欧并推广使用之前,骑兵主要是配合步兵作战。马在战争中的地位并不明显。(注:小林恩&S226;怀特:《中世纪的技术和社会变革》(Lynn Whit,Jr.,Mediev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Change)牛津,1963年版,第14页。)
   中世纪早期,马匹价格非常昂贵,到公元9世纪时,“一匹马的价格是一头牛的六倍。”(注:理查德&S226;巴博:《骑士和骑士制度》(Richard Barber,The Knight and Chivalry)纽泽西,1976年版,第18页。)能得到一匹优秀的战马并非易事,有些马只适于拉车、耕田;也有些马看似健美,但只可用于一般性骑乘和旅行,不宜在复杂多变、混乱厮杀的战场上使用。优良的战马在外观上,胸部宽厚,背至臀部宽且平实。头骨前面窄,侧面骨骼棱角分明,腭骨削瘦。耳朵小,鼻孔大,鼻翼扩张幅度宽阔。眼睛清亮,有神,眼睛与眼窝的大小与整个头部的比例匀称。脖子像“弯弓”一样昂起。四腿要健壮,长短适中,膝盖处平直。马蹄边缘整齐清晰且呈圆形,马蹄大小与腿的粗细和长短,以及马的重量,都要比例适度,不能过大或过小。(注:莱恩&S226;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32-333页。)
   骑士极为看重战马的载重能力和奔跑速度,能同时驮载四名全副武装的骑士的战马被誉为“铁背”。中世纪有关于两名骑士同骑一匹战马作战的传说。中等速度的奔跑能力,不能被选为战马。战马还应具备腾越一定高度的障碍和跨越一定宽度沟渠的能力,优秀战马的跨越宽度,不应少于13英尺。(注:莱恩&S226;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34页。)
   战马的颜色也是决定骑士是否喜欢该马的依据之一。在中世纪早期,纯白色的马声誉最高。其次是白色与其它颜色相杂的战马,面门或四蹄为白色的战马也受到喜爱。而实际上,中世纪历史上留下英名的战马大多为枣黄色、栗色、黑灰色、红褐色等等。无论什么颜色,其毛皮应亮泽、细腻。 许多骑士愿意选择未经阉割的雄性马,这类马通常性情活跃,暴发力强,特别是在紧要关头,往往会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机智和力量。但也有骑士喜欢牝马,这类马少喧闹和嘶鸣,宜于偷袭和夜间行动。战马的品种和家族,受到极高的重视。
   中世纪西欧声誉最高的是西班牙种战马,其次是加斯科尼战马,随后是匈牙利、叙利亚和罗斯马。优秀的战马,性情不一定温顺,有的甚至很暴烈,除其主人和经常喂养它的扈从外,其他人很难靠近。 对马的装备也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中世纪早期的马鞍很简单,有些人甚至用衣物当马鞍。到12世纪,马鞍的前后桥都有增高,坐在上面不仅稳固也加强了骑士在使用长矛冲击时的后坐力。
   12世纪以后,马的护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有些战马不仅从头到臀被穿上布质宽松的马衣,而且,头戴面甲,前胸和后臀处都护有锁子甲。 中世纪骑士与战马之间的关系和情谊,曾留下许多感人的故事。骑士与战马有如战友或伙伴的关系。马有主人为其起的名子,平日骑士经常与战马一起磨合交流。行军途中,有的骑士只骑其它马,用其它马驮装备,只在作战时才舍得骑战马。作战时骑士与战马要相互配合默契。战马奋勇救助主人的事在西方中世纪历史上屡见不鲜。

   中世纪骑士使用的武器主要是长矛和剑,但也有骑士喜欢使用其它武器,或在矛和剑之外预备其他武器。例如,适合单手使用的战斧、铁头锤、铁棍、狼牙锤、短剑等等。尽管传统形的弓箭和十字驽受到骑士的蔑视而不屑使用,教会也三令五申,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但弓箭不能不被认为是中世纪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并得到步兵的广泛使用。
   综上,我们可看到,西欧中世纪全副武装骑士的大体形象是:骑战马,戴头盔,着铠甲,挎长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长矛。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在中世纪欧洲战场上曾声威赫赫,势不可挡,被后来研究者们谓为“人体枪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注:莫里斯&S226;肯恩:《骑士制度》(Maurice Keen,Chivalry)新哈芬和伦敦,1984年版,第27页。)
   至14世纪末,骑士的防护装备达到顶点,铁叶甲、头盔,再加上武器以及马的铠甲,使骑士的作战显得非常笨重、机械,战马的奔跑速度和耐力也大打折扣。铁叶甲的普及和发展尽管使骑士的生命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但它也预示了以战争为职业的骑士集团的命运已步入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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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时期骑兵和骑兵的战术运用



(一)骑兵的组成和类型
  随着拿破仑时代军队的规模越来越大,骑兵的比例是呈下降趋势的。马尔伯勒公爵(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英军将领)的军队里骑兵的比率在20%到40%之间。威廉大帝的骑兵也占到总兵力的23%到42%。相比之下,在拿破仑的大军团中,高峰时的骑兵只占总兵力的23%。远征俄国后期,由于缺乏补给,骑兵只有可怜的5。2%。在西班牙的历次战役中,惠灵顿的英军骑兵只保持在平均12%的水平。

  当时的骑兵可以粗略的分为:轻骑兵和重骑兵两大类。进一步细分则包括:胸甲骑兵(Cuirassier);火枪骑兵(Carabinier:这个词直译应该是“卡宾枪手”,早期骑兵中只有此类骑兵装备火枪,因此得名。可是,到了拿破仑时期,骑兵基本都有火枪,并非此类骑兵独有,所以我不知这么翻译是否恰当,还请大家帮忙!);龙骑兵(Dragoon);骠骑兵(Hussar);猎骑兵(Chasseur);枪骑兵(Lancer);俄国哥萨克(Cossack)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下面让我们逐一看看这些类型的骑兵。

  重骑兵:

  顾名思义重骑兵的骑手和马匹较之于轻骑兵都要高大强壮一些。早期的拿破仑胸甲骑兵甚至要求身高在1。8米之上,而其所用马匹只限于诺曼第地区的某一强壮品种(具体情况不祥)!重骑兵是战场上的重要突击力量,用于突破敌方阵线弱点;给已经动摇的敌方以毁灭性打击。有鉴于此,当时各国军队都很少委派重骑兵从事战场冲杀以外的任务。重骑兵包括:胸甲骑兵、火枪骑兵,以及英军的龙骑兵。

  胸甲骑兵:明显特征是骑手配有胸甲。胸甲由前后两片甲板组成,主要材料是铁,搭扣和铆钉为黄铜(法军),由皮带连接,表面抛光。胸甲重量约为8公斤。当时欧洲大陆各国都有胸甲骑兵的建制,只有英国直到滑铁卢战役之后才引入胸甲骑兵。关于是否使用胸甲,一直存在争议。毫无疑问,胸甲的主要优点是对于步枪枪弹有一定的防护作用,提高了骑兵的生存能力。此外,抛光的胸甲可以起到一定的心里震慑作用。缺点是厚重的胸甲对于人员和马匹都有了较高的要求,因此供给胸甲骑兵的开销也就远大于其他类型的骑兵。而且一旦失去坐骑,笨重的胸甲骑兵就会变得寸步难行。除了胸甲,胸甲骑兵还配备头盔。法军头盔也是铁质,下部环绕毛皮,顶部配以黄铜的隆起头饰,辅以马的鬃毛。

  龙骑兵:早期的龙骑兵是一种骑马的步兵(mounted infantry),逐渐演变为骑兵的一种。拿破仑时代,龙骑兵的情况较为复杂。由于没有胸甲骑兵,龙骑兵在英军中便是重骑兵的一种(另两种都是近卫部队:Life Guard 和 近卫龙骑兵)。除了龙骑兵,英军还有“轻龙骑兵”(Light Dragoon),作为轻骑兵的一种。而在俄,奥,普等国,龙骑兵都被认为是轻骑兵。法国就更难说清楚,手头的几本书有的认为法国龙骑兵是重骑兵,有的认为是轻骑兵。但是,比较权威的几个作者认为法军的龙骑兵是单独的一类。我也比较倾向于这种说法。毫不夸张地说,龙骑兵就是法军中的“多用途兵种”。除了轻、重骑兵惯常的追击、侦察、掩护交通线、冲击敌阵等任务以外,拿破仑复古地利用龙骑兵下马作战。这就综合了骑兵的机动力和步兵的火力,颇有点“摩托化步兵”的味道。更为夸张的是,1805年法军竟然编组了若干“徒步龙骑兵”(Foot Dragoon)团,目的是渡海登陆英国后利用英国的马匹!各国龙骑兵的使用方法不尽相同,装束也有差别。法、奥、俄等国的大部分龙骑兵都装备头盔,盔顶或为鬃毛或为冠。英国龙骑兵或配备头盔或配熊皮帽,轻龙骑兵为普通筒式军帽。普鲁士和一些小国的龙骑兵则配备普通军帽。

  轻骑兵:

  对人员马匹的要求相对低一些。比如,奥军中的匈牙利骠骑兵要求骑手身高1。68米以上,马高1。48米左右。轻骑兵由于没有厚重的护甲,加之骑手较轻,机动力要高于重骑兵。因此,除了战场任务以外,轻骑兵更多地从事侦察、追击、掩护交通线等任务。轻骑兵主要包括:骠骑兵;猎骑兵;枪骑兵和哥萨克。

  骠骑兵:是当时欧洲各国骑兵共有的一个轻骑兵类型。Hussar这个词源于拉丁文cursarius,意为入侵者或袭击者(Raider),尤指巴尔干北部地区出现的强盗。后来被匈牙利的马札尔人(Magyar)借用来称呼轻骑兵。骠骑兵以服饰华丽著称,他们喜欢通过让人眼花缭乱的制服颜色、编织方法、花纹、头饰、花边等等方式区别于其他骑兵。明显的标志是左肩垂下的斗篷式短外衣,这种服饰源自马札尔地区的突厥部落。另外由于骠骑兵的服饰紧身,没有口袋,存放贴身物品的储物袋就成了骠骑兵的另一特征。储物袋系于武装带上,自然下垂,通常配有各种装饰图案。华丽的外表加上骑兵原本放荡不羁的游侠作风使得骠骑兵在私生活上往往风流成性,不拘小节。

  猎骑兵:又是法国独有。1779年,法军中第一次有了猎骑兵的建制。拿破仑时期,猎骑兵成为法军轻骑兵的主力。相比骠骑兵,猎骑兵的服饰较为简单,价格便宜,所以也就利于扩编和补充。即便如此,到1815年法国猎骑兵仍有至少18种军帽在不同的骑兵团中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一套近卫猎骑兵的上校军装是拿破仑最为钟爱的服饰之一。

  枪骑兵:一度被法军认为是过时的骑兵类型。英国也一直没有枪骑兵的建制。而奥军1792年时保有6个团的枪骑兵,1805年时仍有3个团。普、俄两国在整个拿破仑时代也都一直有枪骑兵存在。上述三个国家称枪骑兵为Uhlan,而非Lancer。拿破仑在1807年波兰战役期间被波兰枪骑兵的战斗力所吸引,遂招募4个中队的波兰自愿人员编入近卫骑兵。1809年改编为近卫军波兰枪骑兵团(近卫第一枪骑兵团)。1810年又组建近卫军荷兰枪骑兵团(Dutch Lancer:近卫第二枪骑兵团)。因为其制服上衣颜色纯红,又名“红色枪骑兵”(Red Lancer)。1811年,因枪骑兵的表现出色,又进一步将6个团的龙骑兵转型为枪骑兵。关于枪骑兵的作用也一直存在争议。其最大的优点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抗步兵方阵。法军枪骑兵所用长矛长2。7米,长于任何上刺刀的步枪,因此如果不被子弹击中,枪骑兵能够先攻击到方阵内的步兵。缺点是:枪骑兵不适于树林等复杂地形上的侦察、警戒任务,失去了部分轻骑兵应有的功能。而且,枪骑兵需要进行更多的训练。由于与对方骑兵近战时长矛过于笨拙,枪骑兵须换用马刀,所以除了掌握长矛的使用技巧,枪骑兵还要熟练使用马刀。曾有回忆录记载枪骑兵要进行55种不同的训练项目,22种对付骑兵,18种对付步兵,还有15种基本训练!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各国骑兵的组成情况。由于各国骑兵编制一直在变化,在这里我只考察某一时间段的大概情况,主要是让大家对各类骑兵的比率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并不求全。骑兵“中队”(Squadron,不知直译是否恰当?)是拿破仑时期各国骑兵的基本单位,相当于步兵的“营”。中队通常下设两个连,每连约有72~120人。法军骑兵团通常由3、4个中队组成,个别龙骑兵或轻骑兵团会有5个甚至8个中队。理论上,法国重骑兵团大概有官兵800~960人,龙骑兵和轻骑兵团约为1000~1200人。但是实际上,很少有部队达到这个上限。在滑铁卢,法军骑兵团平均只有400多人!通常两个法军骑兵团组成一个骑兵旅,旅上面为骑兵师,进而组成骑兵军。除了独立的骑兵军,各步兵军会配有一个师(或旅)的龙骑兵或轻骑兵。拿破仑骑兵的鼎盛时期(1809~1812年)共有:14个团的胸甲骑兵;两个团的火枪骑兵;30个团的龙骑兵(后有6个转为枪骑兵);13个团的骠骑兵;30个团的猎骑兵;9个团的枪骑兵。英军骑兵团通常由三个中队组成,每团人数在450人左右。三个团组成一个骑兵旅,有的骑兵旅归属于某个骑兵师,有的作为独立单位,自由配备,临时编组。英军骑兵规模较小只有20个团,其中有7个团的重骑兵和13团的轻骑兵,通常与几个小盟国的骑兵混编。奥军骑兵团的编制较大,通常有6到8个中队,每中队130~150人。奥军胸甲骑兵和龙骑兵团基本保持在1000人左右,骠骑兵和枪骑兵团有1300到1500人,所以尽管骑兵团数量较少,奥军的骑兵规模并不小。1805年,奥军共有8个团的胸甲骑兵;6个团的龙骑兵;6个团的Chevauxleger(奥军特有,但实际上与龙骑兵并无明显区别);12个团的骠骑兵;3个团的枪骑兵,加上匈牙利骠骑兵,总人数达5万8千人。普军骑兵团由2到4个中队组成,每个中队100到150人。1813年普军有正规骑兵36个团,其中4个团的近卫骑兵;4个团的胸甲骑兵;8个团的龙骑兵;12个团的骠骑兵;8个团的枪骑兵,共12800人。除此之外,普军还有18000人的非正规轻骑兵(Landwehr)。手头没有俄军骑兵编制的细节,只知道1812年俄军共有:6个团的近卫骑兵;8个团的胸甲骑兵;36个团的龙骑兵;11个团的骠骑兵,5个团的枪骑兵。此外还有近3万人的哥萨克。

  (二)骑兵的装备和战术

  拿破仑时代,冷兵器(直剑、马刀和长矛)是骑兵的主要武器。各国的重骑兵装备的直剑长约1米,或两面开刃或单面开刃。龙骑兵的情况又相对复杂一些,法国龙骑兵有些团装备直剑,有些团装备的虽说也是直剑不过剑身略有弯曲(没有马刀弯曲的程度大)。其他国家的龙骑兵也是有的装备直剑,有的装备马刀。轻骑兵则一概装备弯曲的马刀。无论是直剑还是马刀基本使用动作包括:刺和劈砍两种。枪骑兵使用的长矛前面已经介绍过,法军骑兵所用长矛长2。7米,普、奥等国的枪骑兵长矛更长一些,约为3。7米左右。

  除了冷兵器,当时各国骑兵基本也都配有火器。一个骑兵装备的火器通常包括:一支短款燧发枪,一到两支手枪。短款燧发枪基本是各国步兵燧发枪的改进版,根据骑兵种类的不同,长度和个别细节略有调整。由于种类较多,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骑兵冲锋时候基本处在高速奔跑状态,根本无法正常瞄准开火。即使开火,也只能发射一发而已,没有时间再装填。所以,短款燧发枪对于冲锋的骑兵无疑是一个累赘。有时骑兵嫌火枪碍事,干脆在冲锋前将其丢弃。尽管事后要为丢掉火枪而受到经济处罚,骑兵仍认为这是值得的。手枪在短兵相接时能起到一点作用,但一支手枪也只能打一发而已。(参看:上一部分最后图中的哥萨克)骑兵防御或者下马作战时,火枪还是很必要的武器。这时,骑兵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步兵了。

  骑兵的战术队形相对简单,没有步兵那么多的变化。冲锋时,两列横队的形式基本为当时各国所接受(匈牙利骠骑兵好像是3列横队,不过拿破仑时代后期也改为两列横队)。不过,战场上一个中队的一、两百人有时无法形成足够的冲击力。所以,骑兵通常以团为单位发动冲锋。这时,团里各中队一字排开,形成更大规模的两列横队。有时依照敌方情况,会发动整旅,甚至整师的骑兵冲锋,场面巍为壮观。行军或待机时,需要缩小正面。中队里的每个连都会改为四排甚至更多排的小纵队,前后依次排开,形成队形较长的纵队。

  骑兵冲锋的全过程是呈加速度进行的。在距敌方200到300码(1码约为0。914米,下同)的距离上,指挥官会命令:“准备冲锋!剑出鞘!小步前进!”(Prepare to charge! Draw saber! At the trot – March!)。距敌150码时,命令“快步前进!”(Gallop!)。50码时,命令“冲锋!”(Charge!)。此时,所有号手吹冲锋号,骑手将自己的马匹驱至最高速度。前排骑手将剑尖向前作刺杀状,后排骑手保持高举状态。加速度冲锋使得骑兵在接敌之前保持了队形的相对完整,给敌方阵线造成瞬间的最大冲力。如此冲锋是针对阵容齐整的敌方步兵或骑兵进行的。当对方阵脚不稳或溃散时,骑兵的速度就更为重要。此时,便可以放开了冲锋。

  对于步兵方阵,一次冲锋基本难以奏效。所以,在骑兵充足时,会采用多个波次的方法。一个骑兵旅的两个团前后间隔一定距离,先后发动冲锋。第一波吸引敌方火力,并造成一定的混乱,随即穿过敌方方阵间的空隙改变方向返回。此时,敌方步兵消耗了弹药正在装填,方阵上出现的个别“弱点”也没有恢复,拍马赶到的第二波骑兵往往能够形成突破。不过,这需要两波骑兵密切的配合。而且,在坚定、训练有素的步兵面前多波次冲锋也不太容易达到预期效果。所以说,大多数情况下突破步兵方阵都绝非易事。

  骑兵对骑兵往往会形成混战的局面。两方骑兵相遇,交错穿入对方队列,放慢速度后与就近的敌方骑兵短兵相接。这时,骑手对马匹的控制;马刀的使用技巧决定了近战的胜负。统计显示,真正面对面的骑兵近战伤亡并是决定性的。反倒是一方不支溃退时,会被背后的追兵尽情砍杀。所以,骑兵旅或者骑兵师通常会保有一定的兵力,一旦己方骑兵被迫后撤,用来掩护撤退。

  骑兵对炮兵的冲击时,在较平坦开阔的地带会尽量散开队形,减少“葡萄弹”的杀伤。在较崎岖地带,骑兵应尽量发挥机动力强的长处,利用地形,以一部正面吸引,其余侧后包抄。攻入炮兵阵地后,将炮手悉数砍杀,尽量保留炮车的驭手,利用其将缴获火炮运至己方。如果遇敌方优势骑兵反击,则破坏装填用具,掀翻火炮,后撤。

  关于轻骑兵的战场侦察和掩护交通线的任务,并没有太突出的地方可写。这里只想举一个拿破仑对龙骑兵使用的实例,让大家看看“多面手”的情况。乌尔姆战役之后,奥皇退出维也纳向北与俄皇亚历山大汇合,法军尾随追击。在此期间,一个师的龙骑兵被派往西北方向的Pilsen侦察;一个师协同达武的第三军留在维也纳维持秩序保障交通线;一个师在维也纳东南监视波西米亚方向;一个师在确保Augsburg的补给基地安全后,正星夜赶往维也纳。其余的龙骑兵师配合两个师的胸甲骑兵构成一股足够强大的打击力量,对联军后卫部队不断施加压力,使其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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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发展史



火炮在西方的出现据考证应该是在公元 1250 至 1275 年间在北非及西班牙的摩尔人王国中,这也是阿拉伯人将火药引进西方的旁证。最早的炮都是臼形,显然是从调制混合药物的石臼而来。这些石臼炮的尺寸不大,装药量也不多,发射石弹的杀伤力有限,但是心理震撼的效果一定不小。

在中国,火炮大约也在同一时期发展出来。北京附近曾挖出公元 1288 年铸造的铜炮,大小确是属于火炮之级,只不过不知道是装填固体弹丸做为攻城之用,还是填装了碎石铁片杀伤人员。明初(14世纪初)铸造的铜炮出土的更多。

西方对火炮最早而无争议的书面记载出现在 Walter de Millimete 替英国爱德华王子(日后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在公元 1326 年写的书 De Offciis Regnum(论国王的职责)中,有一张用火炮发射金属箭头(bolt)的彩图。虽然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却无疑地可以看出是门火炮。在 de Millimete 的另一本没有记载日期的书中,也有类似的图片。这两门火炮作瓮状,平放在木制平台上,没有任何能够抵销后座力的装置。炮手用一根烧红的铁条或木条引燃引火孔中的引药。

同一年(公元 1326 年),义大利的弗罗伦斯城订购了铜制大炮和一些铁弹丸和铁箭矢,交易文件还保留到今日。爱德华三世在公元 1327 年跟苏格兰人作战时曾经携有一些「crackys of war」,大约是重在 15 至 30 磅之间的轻型炮。公元 1345 年二月一日,爱德华三世的大侍官记载了一笔修理 13 门大炮 的费用。同年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著名的 Crecy 之役,爱德华三世可能用上了两到三门大炮,造成法军方面十字弓手的惊慌。其后不久,他使用大约 20 门大炮来围攻加莱城堡。

到公元 14 世纪中叶,火炮已经被广泛使用,但是各地各时的名称都不同,造成不少困扰。英国称之为 gunna、gonne、gounne、或gunne。一些学者认为 gun 这个字可能来自条顿族的字根 gun,如 Gunhilde 和 Gundeline,意思是「战争」。法文早期用 pot-de-fer (铁瓮)来称呼火炮,义大利文用 vasa,指的是瓮或大瓶子。在欧洲其他地方称为 tormentum pyrium (发火投石机),ballista mirabilis(惊人的投石机),igniferens tubus(喷火管),以及 bombarde (从希腊文 bombos 而来,意为大声哼叫)。

公元 14 世纪中叶及公元 15 世纪初期的攻城火炮。右方整座攻城塔可以推到接近敌人城墙处,塔楼可以用弓箭或枪压制敌人守兵,下方火炮用来轰毁城墙

公元 14 世纪末,火炮的发展十分快速,已经依据大小不同的炮做分类:

小炮:gunnae parvae,重约 15-20 磅
中炮:gunnae de pondere medio,重约 20-50 磅
大炮:gunnae magnae,50 - 100 磅。
巨炮:gunnae maximae,100-300 磅。

早期火炮使用的弹丸形形色色,从金属箭头,铜炮弹、铅炮弹、铁炮弹、到石头炮弹都有。石头炮弹通常给大型炮使用,它的重量轻,不易引起炮管膛炸,而且容易制造,成本很低。公元 1346 年,义大利佛罗伦斯城记载有用火炮发射,大如苹果的铁弹丸。公元 1377 年英国伦敦塔的清单记载有四具用来铸造弹丸的铸模,另有总重 612 公斤的铅弹,同时还有 22 门火炮和 460 支火炮用的巨型箭矢。公元 1377 年,Odruik 围城战时,勃艮地公爵使用了可以发射 90 公斤重石弹的火炮。公元 1396 年时伦敦塔的记录则列出了 1356 枚圆形石弹丸。

当时火炮的威力并不是太强,大概只能造成一些结构上的损害。一名中古诗人写道:

Gonners to schew their art
Into the town in many a parte
Schot many a fulle great stone.
Thanked be God and Mary mild,
They hurt neyther man, woman nor child;
To the houses, though, they did harm.

到了公元 1400 年时,火炮已经相当普遍。小口径的炮通常用黄铜或青铜铸造,瓮型的炮也可以铸造,但是长管型的炮无法铸造,必须由铁条拼成。通常把生铁条围着一根圆柱,再加热锤击而成;由于品质无法控制,通常外面会再加上几道铁箍。整个过程就像制造桶子(barrel)一样,所以炮管就此被称为 barrel。

当时担任炮手是很危险的工作,由于铸造技术不良,什么时候炮管会膛炸都不知道。而且当时火药在使用前通常还得再混合一次,药量比例错误或是混合不够均匀都有可能膛炸。公元 1437 年洛克斯堡围城战中,苏格兰王詹姆斯二世就在亲自督导围攻城时被一门膛炸的火炮炸死。

虽然如此,火炮的口径和尺寸还是逐渐增加。卢森堡的甘特市(Ghent)仍然保存着一门生铁制成、名为 Duille Grete 的攻城炮,重达 15,257 公斤(33,606 磅),口径 83.8 公分(33 吋),发射的是 272 公斤(600 磅)重的石弹丸。土耳其回教帝国的苏丹莫哈米特二世在公元 1453 年攻下君士坦丁堡、灭掉东罗马帝国时用的围城大炮口径达 76 公分,装填及发射一发半吨重的石弹要花上两个小时。伦敦塔现存一门跟这些攻城炮类似的一门火炮,它是在公元 1464 年由土耳其造炮巨匠穆尼耳·阿里铸成,长 5.2 公尺(17 英尺),重量超过 17 吨,发射时装用重达 136 公斤(300 磅)的火药,可以将 295 公斤(650磅)重的弹丸投射到 1.6 公里(1英里)之遥;这门炮和其他同型的大炮据守鞑靼尼尔海峡达 350 年之久,故又称「鞑靼尼尔大炮」。另一门由苏格兰王詹姆斯二世订制的著名火炮是 Mons Meg,长 4 公尺(13 英尺 4 英吋),口径 50.8 公分(20 吋),可以发射 200 公斤重的石弹,现正保存于英国爱丁堡。

上图为现存于英国爱丁堡的 Mons Meg。下图为存于伦敦塔的「鞑靼尼尔大炮」,炮身可分成两截运输,以螺纹锁上。

在这时候,已经不再以炮身重量来分级,而是由炮弹重量和倍径来区分。

以炮弹重量来分的话,所谓的 12 磅炮就是能够发射重 12 磅炮弹的火炮。而倍径则是从公元 16 世纪开始,以炮身的长度与口径间的比例来对火炮分类。

通常分为下面几类:

长型炮(culverin),倍径约 30 倍。
加农炮(cannon),用以轰击堡垒城墙,倍径通常在 20 到 25 倍之间。
围城炮(pedrero),倍径在 8 到 10 倍间,通常使用石制弹丸,用于围城或海战。
臼炮(mortar),倍径比 pedrero 更小,主要用于围城之用。

这些早期的火炮由于重量不轻,发射缓慢,通常是在围城时做为轰毁城墙之用,极少用于野战。大部份的炮也都是装在固定的木架上,虽有可以调整炮角高低的楔子,却没有像日后的车轮可以运动。装用车轮的火炮要到 15 世纪中叶后才逐渐出现。

火枪

在中国,枪的出现要比西方稍早。由于喷火筒的使用,很早就已经演进到使用演进到发射火箭的发射筒,再进一步发展到发射铅弹不过举手之劳。到了公元 13 世纪末叶,已经有发射铅弹的雏形枪的出现。不过中国早期的枪仍然沿袭着从长矛及喷火筒合用的传统,强调多功能,不但可做远战,还可近攻。
   
「飞天毒龙神火枪」,中间细管可发铅弹,两侧绑缚有喷火筒,前端分叉可做近战武器。击贼砭铳,柄长三尺,管长二尺,发弹可达三百步,筒身近战可以冲击。「冲阵火葫芦」,柄长六尺,中间铳心可发铅弹,葫芦型盛器可装药,近战当喷火筒用。

西方对于火枪的使用稍晚于火炮。由于火炮的体积与重量都不利运动,因此开始有人想到做成较短、口径较小的炮管,并装上一根木柄由人手持,比较能够灵活运用。因此,所谓的「手炮」(hand cannon)就此出现。

最早有关火枪的记录出现在公元 1324 年义大利佛罗伦斯城的纪年中,只是由于名词上的混淆,并不能真正确定到底是小型的「手炮」或是比较大的火炮。公元 1331 年,义大利西维达勒城的纪年中也提到小型火器,一样地也是无法确定到底是炮还是枪。

有关「手炮」确切无误的记录在斯耶纳(Sienna)附近的圣李奥纳多修道院一幅公元 1339 年左右的壁画中,画中的士兵正在发射长度约 1 公尺的长管型火器。

手炮的长度不一,有长管型的,也有精悍短小型的。公元 1364 年,Perugia 城订购了 500 支手炮,每支枪管的长度不过巴掌大。公元 1371 年,伦敦塔管理员约翰·哈尔顿在帐簿上记载他将三根手炮管(handgonnes)交运给某地主教。一支在德国坦能堡出土,日期造于公元 1399 年的手炮长 31 公分,口径约 18 mm,重约 1.25 公斤。另一在瑞典发现的 14 世纪手炮长仅 20 公分。 这些手炮有许多在下方都有钩用以钩住胸墙以减低后座力,后来就逐渐演变成德文的 Hackenbuchse、法文的 arquebuse、及英文的 Hackbut 和 Harquebus。

上图为公元 14 世纪中叶的铁制瑞士手炮,枪管长约 18 公分,口径约 30mm,重 2.25 公斤,枪管后下方突出的金属插梢用于钩住胸墙,有助瞄准及减低后座力。中图为坦能堡出土的手炮之截面图。下图为 15 世纪初波西米亚的铁铸手炮,枪管长 42 公分,枪口口径 18mm。

一份公元 1411 年的德国手卷记载如何装填手炮。首先要将枪管中装 3/5 满的火药,用通条压实,再放上一块薄木片,然后才放弹丸。这种装填法几乎要把短短的手炮枪管填满了,根本谈不上弹道可言。手炮的发射方法则是将手炮用左手拿住,木杆夹在左腋下,右手拿一根烧红的铁条或木炭点入引火孔。这种方法无法瞄准,而且火枪兵必须靠近一个火堆,才能保持铁条或木炭的红火。

公元 1430 年佛罗伦斯军队围攻鲁卡城(Lucca),鲁卡的军队出城应战,在佛罗伦斯一方的史家记载鲁卡士兵持着长约一公尺绑上铁管的木棍,从铁管中发射出力足以穿透盔甲的铁弹丸,把佛罗伦斯部队打得大败。

随着手炮的普遍使用,也有进一步的改良。引火孔逐渐移到右边,加了一个小碟状的有盖药锅盛引药,枪管加长,枪托缩短,除了步兵之外,也开始有骑兵使用手炮。

进一步,有人将一片金属弯成 S 形,前端有个夹子可夹住引火棍,金属中间用钉子固定在枪身的木头上,但仍可自由旋转。由于形状的关系,这个 S 形的金属又被称为「蛇杆」(serpentine),枪手只要将蛇杆的后端上移,前端的引火棍就会点入引药锅中,点燃引药。由于这个发明,大大减少枪手的负担。 到了火绳发明后,火绳枪的出现就已经是指日可待了。

如果要跟当时的投射武器比较的话,手炮的射程、准确度、和发射速率都远远不及十字弓和英国的长弓。十字弓的射程可达 120 公尺,英国长弓更可超过 200 公尺;相较之下,手炮的射程不会超过 50 公尺。就准确度来说,手炮毫无瞄准可言;装填发射的速率更远慢于长弓,甚至连十字弓都不如。而且,手炮只能在非常良好的天候下才能使用,稍稍刮风下雨就不行了。

不过手炮有经济上的优点。首先它的生产十分便宜快速,一名枪匠半天就可生产一支手炮,铸造的弹丸每分钟就可以生产 10 几发;相较之下,一支十字弓的制造要花上四个星期,每支箭也得花上半天。而且,火枪手的训练只要几个星期,而十字弓手和长弓手的训练至少要数年之久。对诸侯主来说,他们可以很便宜并快速地训练与装备出一支以手炮为骨干的军队,虽然不是多么精锐,但是还能够以量取胜。

在胡赛特战争(Hussite Wars,公元 1420 - 1434 年)中,波西米亚的詹·季斯卡(Jan Zisca)成功地结合了手炮与篷车战术。他把篷车当成活动城堡来使用,在作战时将篷车围成一圈,两辆篷车之间的空隙布以大炮及手持长矛或干草叉的士兵,篷车上是十字弓手和手炮兵,骑兵则在篷车围起来的空地待命,一旦敌人被击退,他们就冲出追杀。在整个战争期间,他以农夫组成的军队多次击败神圣罗马帝国的精锐骑士部队,不但保住领土,并且开始向外扩张。战争结束后,波西米亚手炮兵成为中欧地区著名的佣兵。

左图是使用火绳来发射手炮(petronel)的骑兵,手炮架在马鞍上的叉架上,尾端有钩,钩在骑士胸前的绳索上,发射时尾端抵着胸甲,由胸甲吸收后座力。右图出于公元 1437 年的手卷,波西米亚英雄詹·季斯卡在胡赛特战争中多次以配备手炮的篷车阵大破日尔曼及匈牙利的精锐骑士团。

后来从手炮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所谓的「排枪」或「管风琴枪」(ribauld,ribaudequin,barricadoes,orgues,Orgelgeschutze)。这些「排枪」都是把一排长型枪管放在车上,炮手可用一根火炬滑过引火孔,快速发射整排枪支。从形式来看,可以说是后代机关枪的滥觞。由于装填缓慢且运动困难,通常是用来防守城门这种狭窄的地方。

公元 1339 年,布鲁格斯城配置了一具排枪,公元 1340 年,据记载土奈城使用同类型的武器来防守城门。公元 1345 年 10 月 1 日,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大侍官记下一笔购买「100 门国王将在诺曼地作战时使用的排状枪」的支出。到了公元 1387 年,义大利佛罗纳的领主 Antonio della Scala 定造了三座巨型攻城塔楼,每座高度超过 6 公尺,分成四层,每层配有 12 根枪管的排枪三具,所以每座塔楼共有 144 根枪管。

这种「排枪」一直到 19 世纪中叶的美国南北战争中都还在使用,直到手动机枪的出现后才真正没落消失。

蛇杆的发明虽然让发射火枪简单多了,但是它还是有极大缺陷,由于蛇杆会自由旋转无法固定,影响装填;在发射时右手也无法扶持火枪,有损稳定度。所以各地枪匠仍在持续改良发射机构,在公元 1475 年写成的德文手卷上,出现了第一个可称为火绳枪枪机(lock)的描述。

在这新的设计中,蛇杆被移到前方,火绳夹向后,长度减半,固定钉以下的部份被切除,加了一个炼结,炼结再连上一个杠杆,杠杆后端连上扳机。在发射的时候只要将扳机上压,杠杆后端会上移,前端下降,带动炼结将蛇杆往后拉下,接触药锅;当松开扳机时,杠杆下方的一个弹簧片会将杠杆前端推回原来位置,蛇杆也自动归位。这整个机械结构都可以装置在枪身右侧,再用一个铜片(lock plate)来保护。
火绳枪的枪机连续动作,弹簧片用于将扳机杠杆推回待发位置。

这种发射机构的好处是两只手都可以用来扶持火枪;发射时手部移动的距离较短,有助瞄准;由于弹簧和杠杆的关系,蛇杆也不会乱动。大大解决发射的问题。

这种枪机结构发明不久后,另一种类似的枪机结构也出现,不同点在于弹簧片的使用。在后一种设计中,弹簧片被接到蛇杆上,而且也不是用来将蛇杆推回原位,而是用来将蛇杆弹向药锅。在发射前火枪兵要将火绳装上蛇杆,然后将蛇杆扳到待发(cocked)的位置,轻轻一压扳机就会将弹簧释放,弹力会将蛇杆压入药锅。这种枪机设计被称为 snapping lock,好处是发射的动作更小,点燃的动作更快,有助准确度。坏处是火绳容易熄灭,而且由于没有保险装置,容易造成意外。由于如此,这种结构在公元 1550 年后就从欧洲大部份地区消失了,只有在日本还一直沿用。

在 16 世纪中叶,火药制程的改良让火药的威力增加,也让火枪的使用更为安全。在这同时,各种不同的子弹也被使用过,除了圆球形外,圆柱形、圆桶形、金字塔形、长方形等形形色色的形状都有;材质方面,铅、铁、黄铜、青铜、锡、石头、甚至银子和金子,都有人用来做为子弹的材料。铁质的弹丸主要用来做为穿甲之用,在公元 1560 年的圣丹尼斯之役法国警察总监安地蒙特摩伦西就被一名苏格兰人用铁质子弹击杀。金银质的弹丸则是中古时期的一种迷信,以为子弹的材质必须要和敌人的身份配合,要杀贵族就必须用银质弹丸,金质的当然就保留来对付国王了。

到了公元 1660 年,基本上铅质弹丸已经取代了所有其它的材料。使用铅弹的好处是:

镕点低,铸造容易。
成本低廉。
材质较软,较易用通条塞入枪膛,也易保持枪膛气密。
当时也开始出现各种不同枪托。

直式枪托:在德国和瑞士地区流行,枪托架在肩膀上端。
弯式枪托:在法国和低地国流行,枪托抵在胸前。
宽式枪托:在西班牙半岛流行,抵在肩窝,公元 1600 年前后已变成标准。
至于名称方面,并不统一,有各种不同的叫法。最普遍的如下:

hackbut / hakbuchse / harquebus: 原意是「有钩的枪」,很显然是原始的手炮而来。
arcquebus: harquebus 的变形,后来指的是可以抵住胸部或肩窝来发射,不必靠叉架的轻型枪枝。
caliver: 可从肩上发射的轻型枪枝。
petronel:可以抵住胸部发射的轻型枪枝。
到了后来当火枪(musket,西班牙文 mosquete,义大利文 moschetto)发明并普遍化后,军用的枪枝就被通称为火枪了。

火枪(musket)与火枪兵(musketeer)
火枪是西班牙人的发明,时间大概在公元 1535 年左右。在公元 1550 年的荷兰战争期间,欧洲各国在战场上看到这种设计,回去大量仿造。musket 口径不小,大约在 20mm,弹丸重约 50 克,枪重约 18-20 磅,发射时必须使用叉架来支撑。


左图是一名火枪手,火绳一端已经夹在枪机上,另一端(也有火头)仍夹在左手中指与无名指尖;他右边腰间有备用火绳,垂在腿侧的是引药罐;此图来自 Jacques de Gheyn 的火枪手册,公元 1608 年。右图是一个配有火绳手枪的铁盾,属于英王亨利八世所有。


火枪的准确性虽不高,杀伤力却不小,在 150 公尺时仍可以洞穿 2 吋厚的木板或者轻甲。所以如果能够将大量火枪兵集中运用,对于某些目标还是很有威胁性。不过这就需要对火枪兵施以正式的训练编组,才能在战斗状况下发挥功用。

火枪兵的装备除了火枪、火绳、和叉架外,还有其他附属装备。他们通常携带一个弹药带,斜挂身上,带上挂有 12-14 个火药小罐(apostles),这些木制小罐有皮制的盖子,装有发射一次火枪的火药量。弹带上另挂有一个装引药(priming powder)的小罐,引药的颗粒比普通火药细,容易燃烧。带上也挂有一个子弹袋,内装约 30 颗铅弹,不过在接战时火枪兵往往都把铅弹含在嘴里,以节省时间。


另外他还会携带着一些布片,用来舂实火药和弹丸,也用来擦枪。清理引火孔用的探针,以及用来从枪管挖出铅弹的工具也是必要的装备之一。除此之外,他还得穿上甲冑,包括了头盔、颈甲、胸甲,外加一把剑。

在作战时,火枪兵通常编成 10 到 12 人的一个班横队,各兵距离约 1 步;然后以约 10 个班纵深构成一个火枪兵方阵。最前排的一班发射后,就从两旁退到后面装填,第二班向前前行几步发射,这样轮流不息,到了最后一班发射完毕,第一班也装填完毕,可以继续轮回发射。


17 世纪初期作战的阵式,仍以大方阵为主。公元 1621 年法兰克福的铜版雕刻。


不过由于当时火药会留下大量残渣,在发射 6 到 8 发后,通常火枪就会堵塞,士兵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清理枪枝;再加上火枪接战距离短(准确度问题),一般接战时也不会发射太多发弹丸,所以火枪兵的弹药带上才会只有 12-14 个小火药罐。

当时作战的阵式是以西班牙大方阵(tercio)为主,长矛兵与火枪兵各占半数,主力是长矛兵构成的大型方阵,火枪兵的方阵置于大方阵的四个角落,或是在大方阵外围成一圈,炮兵列在更前方成一线,骑兵则布阵在侧翼并攻击敌人侧翼。大方阵的人数通常在 1500 人到 3000 人之间,这种阵式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利于运动,庞大的方阵很难调动应付战场上的变局。


16 世纪流行的西班牙大方阵(tercio),中间为长矛手,四角为火枪兵,阵容庞大。


到了 17 世纪初,瑞典国王阿道夫·古斯塔夫二世(1594-1632)带领了军事革命的浪潮,在武器装备及军队组织上进行大规模的改良。公元 1624 年,他的军队开始采用较轻的火枪,重仅约 4.25-5 公斤,口径较小,弹丸也相对的小,携弹量随之增加。不过叉架仍然被保留直到 1655 年才废除。

古斯塔夫的军事组织改革也将火枪兵在军队中的比例从 1/2 提高到 2/3,并且编成团和旅,每团三旅(一个旅相当于现代一个营的兵力),火枪兵单位和长矛兵单位左右并列,或者前后并列。火枪兵的纵深减少为六列,各兵间的距离拉大,可以让前方单位由间隙中退到后方,后方单位也可通过间隙前进接敌。火枪兵单位也跟骑兵单位交叉参杂,以提供骑兵单位较强的火力对抗冲锋的敌军骑兵。另外,炮兵则集中在两侧及中央以发挥火力,各团则另配有 5 门轻炮做为直属支援火力。

由于古斯塔夫的军事革命,瑞典在 16 世纪末期成为北欧的霸主,欧洲各国也竞相模仿瑞典进行改革。

其他发展
在此时,已经开始有来福线出现了。

最早有关来福线的记录在公元 1498 年,维也纳的 Caspar Kollner 在枪管中使用直条沟槽。由于没有扭转,这些所谓的来福线可能只是用来方便快速装填之用,并非增加准度之用。另外有一种说法是出现在公元 1476 年的义大利记录中,不过这也是无法精确地证实。

另外,准星、照门、后膛装弹、转轮步枪、多管枪、手枪,等等都已经有雏形了。

火绳枪的发射程序

为了争取宗教自由与独立,所谓的低地省分(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一带)的人民起而反抗对抗 16 世纪时不可一世的西班牙帝国。由于西班牙有当时欧洲最强的步兵,反抗军不得不以大量的训练来武装人民。于是荷兰人在公元 1597/98 年间出版了世上最早的步兵训练手册,教导骑枪(caliveres)、火枪(Mvskettes)、以及长矛(pikes)的使用;这个手册很快地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流传到其他国家。在公元 1607 年的英文版中,共有 117 张图片,其中 43 张有关骑枪,43 张有关火枪,另有 32 张有关长矛的使用。

在这手册中的 43 个火枪使用的步骤是:

1 手持叉架前进!
火绳枪靠在左肩,左手持枪,左手指间握住火绳,右手持叉架。

2 叉架靠枪前进!
叉架交左手,空出右手来。

3 放下叉架,枪下肩!
左手将叉架放下,右手将火绳枪从左肩取下。

4 右手持枪,左手下垂!
右手持枪,枪身保持垂直,左手垂下,叉架尾端接触地面。

5 枪交左手,提高叉架!
枪换到左手,同时提起叉架,两者呈一小角度,由左手握持。

6 火绳交到右手!

7 吹火绳!
对火绳轻轻吹气以造成火头。

8 装火绳!
将火绳一头装在蛇杆夹子上。

9 试火绳!
调整火绳长度,以确定火绳可以正好点入药锅(此时药锅盖是关闭的)。

10 吹火绳,开药锅盖!

11 举枪瞄准!
叉架稍向前倒,将火绳枪平衡在叉架上,左脚向前一步。

12 射击!
双脚呈弓步,左弯右直,枪托抵住胸部,扣下扳机射击。

13 放下火枪,靠住叉架!
左手拇指与食指握住枪身与叉架。枪口向前,避免迟发意外。

14 取下火绳!
右手将火绳从蛇杆上的夹子取下,避免装填火药时发生意外。

15 火绳交左手!
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握住火绳两端(火绳是两头都点燃,以便一头熄灭时可用另一头再引燃)。

16 清药锅!
将药锅中剩余的灰渣吹掉或用右手拇指抹净,避免火星引燃引药。

17 装引药!
取出引药罐(priming flash),将适量引药(priming powder)倒入药锅中。

18 关上药锅盖!

19 摇动药锅!
用手指轻敲药锅,抖落药锅盖外的引药,并让药锅中的引药落入引火孔。

20 吹药锅!
将药锅盖外的引药粉吹掉。

21 转枪!
火枪转成和叉架并列,枪口向上。

22 放叉架!
火枪滑下至身体左侧,左手握枪,不握叉架,叉架用挂在手腕上的一小段绳子挂住。

23 打开火药袋!
右手取一个火药袋,拇指同时打开盖子。

24 装填!
将火药从枪口倒入,放掉药袋,右手从弹丸袋(或口中)取一个弹丸放入枪口,再取一小团布片或纸片塞入枪口。

25 取出通条!
右手反手(虎口向下)从枪管下方取出通条,通常右手需抽两到三次才能取出;此时通条前端(较大的一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通条尾端在下。

26 反转通条!
将通条调转 180 度(虎口向上),将通条前端抵住大腿或臀部,右手顺势下滑,握在距通条前端不远处。此时通条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前端在下。

27 将弹药舂实!
右手(虎口向上)将通条前端塞入枪口,适度地将弹药舂入枪膛。

28 抽出通条!
一样用右手反手(虎口向下)将通条从枪口抽出,通条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前端在下。

29 反转通条!
将通条调转 180 度(虎口向上),将通条尾端抵住大腿或腰部,右手顺势下滑,握在距通条尾端不远处。此时通条前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尾端在下。

30 放回通条!
将通条放回枪管下的空间。

31 举枪!
左手将枪取起举高直立,叉架仍挂在左手手腕。

32 取叉架!
左手将枪交右手,仍保持垂直,左手握住叉架。

33 肩枪!
右手将枪置于左肩,左手持叉架与火绳。

34 叉架靠枪前进!

35 枪下肩!

36 将枪放在叉架上!

37 将枪稳住在叉架上!

38 将枪平衡在叉架上!
只靠左手平衡,右手空出。

39 火绳交到右手!

40 吹火绳!

41 装火绳!

42 试火绳!

43 关上药锅盖,预备!

单看从这些步骤就可以知道,发射火绳枪是非常繁复的程序。在发射一发子弹后,需要 21 个步骤才能重新装填完毕;而且有许多步骤都要靠左手单手来握持并平衡总重量近 9 公斤的火枪、火绳、和叉架。不但如此,在手册上还严格要求火枪不能落地,除了装火药那一动外,其他各动时枪托都不许接触地面,连用通条将药弹舂入枪膛时也一样,更增加了难度。


左图的火枪兵正在将残渣从药锅中吹走,右手握着的是引药罐,身上弹带挂的是火药罐,腰间右侧的小布袋装的是弹丸。左图的火枪兵正在执行前面手册上第 29 动的动作,准备将通条放回枪管下方的空洞;他腰间挂的弹丸袋下方的小罐正是引药罐,和一般皮制火药罐明显不同。这两图都来自上面手册公元 1608 年的英文版。


另外,发射时的后座力也不小,所以手册中才要求火枪必须顶住胸部(胸甲);如果顶住肩窝或手臂的话,很容易就会被后座力弄得脱臼。在当时对于弹道学的了解并不够,不过以这类火枪的特性以及接战的距离,手册中要求瞄准敌军的胸部甚或脚下,弹丸才不会过高地从敌军头上飞过。

把这些因素整个来考量,身穿甲冑、肩荷重枪、单手表演平衡特技、加上繁复的装填程序,所以火绳枪的发射速率非常缓慢;一般在训练时每分钟能达到两发已经算不错,在实战时更很容易地低到每分一发。

火绳枪的冲击与影响
除了重新装填很慢外,火绳枪最大的安全问题就在于那两个晃晃荡荡的火绳头。由于火枪兵身上到处是火药袋,这两个绳头总是让人提心吊胆;英国著名的约翰·史密斯船长就曾经发生意外,引燃了身上的一个火药袋,造成严重烧伤。所以在前面的装填程序中都要小心地将火绳取下并持稳在左手指间。

火绳的缺点是:

不耐天候,风吹雨打容易熄灭。
不安全。
仍然需要最初引燃的动作(通常用火堆,或者行列中携带的特殊火种罐)。
风向不对时,烟味会暴露位置(黑泽明电影「七武士」中三船敏郎就是循此找到土匪的火枪兵位置)。
夜间时火头很容易暴露位置。
需要时时调整长度(火绳燃烧速度每小时约 30 公分)。
虽然有这些缺点,由于火绳枪机件简单、容易制造,在很多地区仍然一直沿用到公元 1700 年前后才被燧石枪取代。

基本上,火绳枪和前一章的手炮一样,仍然是非常原始的武器,虽然发射时有心里震摄的效果,整体杀伤力还是不如弓箭。但是同样地经济因素仍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火绳枪的生产成本较低,训练所需时间较弓箭手短,容易大量运用。

由于火绳枪手可以被大量地训练与配置,他们对于中古时期阶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形成一种挑战。随便一个农夫经过几周的训练后就可上阵,而他们的火力虽不及弓箭手,却也还是对原来占有战场优势的骑士构成相当威胁,因此各封建领主再也不能把他们当成毫无价值的「民军」(levies)来看待。由于他们在战场上地位的提升,相对地也降低了骑士的地位。

各国的骑士对骑士制度的没落虽无奈却无法可施,最多只能做到一些个人快意的报复行为。16 世纪初叶法国著名的英雄骑士 Chevalier de Bayard (1475-1524 AD) 对俘虏的火枪兵总是杀无赦,但是他自己最后还是丧命在火绳枪之下。15 世纪的义大利霸主米兰公爵 Gian Paolo Vitelli (-1499 AD)总是把投降火枪兵的两眼弄瞎并砍断双手。

检视一下火绳枪的结构,它有枪管、枪身(和枪托)、扳机、以及击发的机械结构,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日后枪枝的原型了。但由于火绳的限制, 在使用时有诸多不便,特别是在天候不佳,或者需要长期待命时,要维持火头不熄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枪手身上到处都是装有火药的小包包,两个晃晃荡荡的火头怎么样都让人时时捏一把冷汗。

所以,到了 15、16 世纪之交时,有人发明了用机械力量打火的装置,很快地就被拿来装在枪上做为击发装置之用。这种打火装置的原理跟今日的打火机类似,有一个铁制的转轮,使用弹簧驱动旋转,让有粗糙纹路的轮面跟一片黄铁矿石摩擦而产生火花。


达文西的簧轮枪机装置,左方是簧轮式枪机的剖面图,右方是当年用弹簧驱动的打火机。上发条时打火机以反时钟方向转动,上完发条左边臂杆卡住转轮。左边臂杆释放时,转轮以顺时钟方向转动,轮面摩擦右边臂杆上的黄铁矿石产生火花。

簧轮枪到底是谁发明的?这就跟许多历史上的发明一样,各家说法莫衷一是,无法确定发明者及其年代。

过去一般认为打火机的图绘最早出现在公元 1505 年德国纽伦堡地区一名贵族 Martin Loffelholz 拥有的手卷之中,另外有人认为打火机装置也有可能是出自文艺复兴大师李奥纳多·达文西(Leonard da Vinci)之手,在他的手卷 Codex Atlanticus 中也有类似机械的图绘。不过由于该页的时间无法确定(绘成时间可能在 1500 - 1519 年之间),所以两者虽然类似,却无法能够肯定地将之归功于达文西,因为达文西的图绘也可能是在看到别人的发明后记录下来的。 除了达文西以外,有的纪录将簧轮枪的发明年份设在公元1517年,源自纽伦堡的枪匠 Johann Kiefuss。

不过比这稍早一些,在德雷斯登地区也曾出现过一种称为Monchbuchse(僧侣之枪)的手炮,击发机构是一片边缘呈齿状可滑动的铁片,用手拉动摩擦一块固定的燧石以产生火花。这应该算是手炮(hand cannone)的改良而已,因为它连火绳枪机的弹簧都付之阙如,更没有扳机的装置。。

   
16世纪初的「僧侣之枪」(Monchbuchse,Monk's Gun)


近年来学者对最新发现的达文西手卷更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达文西在公元1490年左右或更早就已经对簧轮枪中使用的一些零件有所发明。簧轮枪的零件中许多结构非常类似他在该时期发明的一种门锁;簧轮枪连接主弹簧与转轮轴的炼条和他设计的脚踏车传动炼条也非常相似;早期簧轮枪使用有切痕的转轮更跟他当时创发的一种切削机如出一辙。把这些都合并起来看,簧轮枪真的很有可能是达文西的创意,他把自己研究发明过的东西整合起来,变成一个全新的发明。所以,簧轮枪可能早在1490年代初期就已经被他所发明了。

另外一项新的证据是近来有学者发现在北义大利一个城邦 Friuli 在公元1511年或更早几年就曾经使用过簧轮枪,这比德国公元1517年的说法还早;而更巧合的是,达文西在公元1500年前后曾经在 Friuli 测绘城堡的结构。

如果从枪机演变的历史来看,簧轮枪机结构复杂与进步的程度甚至要远超过后来的燧石枪机,各个机件之间的巧妙互动,是很难从之前相对简单粗糙的火绳枪机演化出来的。甚至可以说,它的机械原理的成熟度甚至要远超过一、两世纪后的设计。如此看来,要把簧轮枪机的发明归功于有无数划时代发明的达文西似乎也相当合理。

现存最早的簧轮枪实物是一把在公元 1521 年至 1526 年间替菲迪南大公(后来的菲迪南一世)制造的十字弓与簧轮枪复合的武器,现存于慕尼黑的 Bayerisches 国家博物馆。另一把替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制造的簧轮枪,枪上有公元 1530 年的标记,现存马德里东宫武器库(Real Armeria of Palacio del Oriente)。


公元1630年代法国制簧轮枪,做工精细、装饰极为华丽。枪托及枪身以高级黑檀木制成,枪管外镶以金箔再细细雕花,簧轮机件面板以银制成,浮嵌金片,雕了许多小动物、小天使,连燧石夹上都雕刻了细致的花纹。


从16世纪中期之后,各种不同类型的簧轮枪开始在欧洲各国出现,基本机械原理还是一样。不过簧轮枪的机件结构较复杂,相较于一般火绳枪枪机约7个零件,簧轮枪枪机零件多在20个以上,而且这些零件所需的精密程度要求较高。就原理来说,簧轮枪的弹簧原理其实跟钟表的发条非常类似,所以许多簧轮枪的枪匠都是由钟表匠兼差。也由于需要高超的技术,相对地价格也就比较贵,所以簧轮枪并不能普及于一般大众,多半流行于贵族及上层社会之间,或者为特殊军种如骑兵之属所用。簧轮枪与火绳枪就此并存直到17世纪燧石枪开始流行为止,然后逐渐没落。记载中最晚的簧轮枪是公元 1829 年由法国枪匠 Le Page 制造的一对簧轮手枪。

由于簧轮枪不是普罗大众的武器,枪匠自然极其花巧之能事,利用各种贵重的材质雕出精美华丽的纹彩,以配合使用者的身份。镶嵌金银象牙之外,更造出各种具体而微的超小型枪枝,或是特殊用途的枪枝,除了提供收藏之用,同时也用来宣传枪匠自己的精巧手艺。


法国表匠兼枪匠皮尔·柏吉尔在公元 1634 年献给法王路易十三的簧轮枪,击发机构密闭,可在水下发射!

日耳曼制的双管(over and under)簧轮枪,有两个枪管和两个簧轮,但只有一个扳机。制于公元 1596 年。


簧轮枪结构

簧轮枪最重要的地方在于枪机方面,枪管和枪托部分跟火绳枪没有什么差别,不过也朝向轻量化、便于携带发展。


簧轮枪机的结构,其各部分名称如下:

枪机面板(lock-plate)
燧石夹(cock)
燧石夹簧片(cock spring)
药锅(pan)
药锅盖(pan cover)
锅盖簧片(pan cover spring)
锅盖杠杆(pan cover lever)
锅盖定位簧片(pan cover retainer)
磨轮(wheel)
磨轮制动孔(shear-enaging hole)
磨轮转轴(wheel spindle)
磨轮盖(wheel cover)
传动炼(articulated chain)
主弹簧片(main spring)
磨轮钩杆(sear)
钩杆簧片(sear spring)
辅助钩杆(secondary sear)
扳机(trigger)


簧轮枪机的运作原理如下:

将转柄(见下图)套上磨轮主轴(11),向反时钟方向(依上图角度看去是顺时钟方向)转动,直到磨轮钩杆(15)前端扣住转轮制动孔(10)。传动炼(13)在这同时绞缠在磨轮主轴(11)上,将主弹簧(14)的长臂往上拉紧。这时磨轮钩杆(15)另一端被辅助钩杆(17)扣住,由钩杆簧片(16)保持两者在定位。

当扳机(18)扣下时,拉动辅助钩杆(17)向后,影响到钩杆簧片(16),松开磨轮钩杆(15),磨轮钩杆前端从磨轮制动孔(10)移开,压缩的主弹簧(14)回复的拉力拉动传动炼(13),带动磨轮(9)旋转。这时如果燧石夹(3)位于扳下的位置,燧石应该会在磨轮露出的缺口处跟磨轮接触,磨轮上的粗纹会跟燧石摩擦产生火花,火花落入药锅内(4)引燃引药,进而点燃枪膛内的火药,将子弹射出。



簧轮枪转柄(spanner, or called "key"),功能基本上跟老式壁钟用来上发条的转柄没有什么不同。


簧轮枪的影响

簧轮装置的发明大大改善了火绳枪携带及使用不便的问题,让枪械可以随身携带并即时使用;相应地也出现了各种保险装置,增加簧轮枪携带时的安全性,由此产生了最早的 cocked and locked,也让枪械成为真正的随身自卫武器。


不过也由于簧轮枪便于携带与隐藏,相对地也被使用在许多暗杀跟谋杀案之中。更有甚者,簧轮装置被用在诡雷设计之中,例如像一张外表华丽的椅子,人坐上去后,重量引动一个簧轮发火装置,椅下的大量火药会把这个不幸家伙的屁股炸成千万个碎片。

由于这个原因,许多地方将簧轮手枪列入黑名单,禁止在公众场合携带与使用。

   
全金属枪身的簧轮随身小手枪,制于16 世纪末叶。 持着簧轮手枪的日耳曼骑兵,见公元 1601 年出版的一本书中。


在军事上,这是一个可以随时使用的装置,比起火头乱晃的火绳枪有绝大的优势。但是簧轮枪的机件复杂,只有技巧精良的枪匠有能力制造,成本也昂贵,所以没有军队可以普遍配备;通常只能装备到当时所谓的精锐兵种──骑兵。

在16世纪时,骑兵其实是个逐渐没落的兵种,虽然当时的军队并不承认,但重装骑兵以长枪冲锋的战术早已被牢不可撼的步兵方阵所解消,骑兵对如林的长矛实在是无计可施。这时,簧轮枪械的出现让骑兵重新找到了一个反制步兵方阵的机会,得以苟延残喘。

(注:这里所说的方阵跟古希腊重步兵方阵不太一样,跟 18、19世纪时中空的步兵方阵更不同,反而比较接近马其顿方阵。这是由瑞士人重新发现用以对付骑兵和横列步兵两用皆宜的复古战术,后来由西班牙人发挥到极致,是近代火枪主宰战场前的主要战斗方式。)

   
16 世纪流行的西班牙大方阵(tercio),中间为长矛手,四角为火枪兵,阵容庞大。


当时的骑兵依装备主要分为:

长枪骑兵 (lancer):全副盔甲,骑重马(charger),持长枪,用结阵冲锋的冲击力进行攻击,这是中古世纪骑士的残余传统。


重骑兵(cuirassiers):全副盔甲,骑重马,主要武器是马刀。


骑枪兵(carabiniers):通常只带头盔和胸甲保护前胸后背,骑的马也是较轻较快的健马,主要武器是骑枪(carbine),是比一般火绳枪较轻短的簧轮枪,较适合在马上使用。

这三种骑兵除了主要武器外,通常还配发两支簧轮手枪,在作战前都会先上好膛,转紧簧轮备用。

另外还有一种兵种称为龙骑兵(dragoon),他们通常不在马背上作战,马匹只是他们机动的工具,到了战场他们会下马结阵,当作步兵使用,所以不妨称为「骑马步兵」。他们的武器也比较接近步兵武器,使用的枪也以火绳枪为主,虽然有的也使用簧轮枪,不为常例。

这些骑兵不再采用重甲冲锋的战术,而改用车轮战方式。骑兵部队分成多波,用快步(trot)而非冲刺(gallop)骑到敌方步兵方阵前 30-40 公尺处,用骑枪或手枪发射一阵,接着从一侧快速驰离敌阵,到己方阵势后方重新装填,然后再重复相同的攻击过程。由于方阵运动不便,很难快速变阵攻击这些保持距离的骑兵;而如果方阵里的步兵不维持阵势,兴奋过头冲出来追赶他们,下一波的骑兵就很可能有机可乘,改快步为冲刺,舍火枪不用而用长枪与马刀,冲乱大方阵后就可以对这些步兵任意宰割了。

如果步兵不上当,仍然维持方阵,那么就要比火力、比勇气,看看哪一方撑不下去。虽然骑兵使用的簧轮骑枪或簧轮手枪威力不如步兵的火绳枪,但是它们使用方便,容易瞄准,更何况骑兵是打一个庞大不动的目标,随便打也随便中;而步兵方阵中唯一能跟骑兵交战的火绳枪手不但不易操作(看看那个挤得密密麻麻的阵势,有多少空间可以让他们自由装弹而不会跟左邻右舍的胳臂或枪枝打架?),而且他们要射击的是一个稀疏而不停活动中的目标。所以基本上两边谁都占不了便宜,要看谁能撑得久──谁胆气壮谁就赢!

-朕- 发表于 2011-10-17 17:32:27

好长 哈哈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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